以前的那個老宅是項來康娶林婆子時他爹娘給建的,最新一次翻修, 也是在十來年前大兒子項擁軍娶媳婦的時候, 這幾年全家搬到了新樓裏麵來,老房子已經好久沒有人氣了, 敗壞的厲害。

而且以前村裏住的都是平房, 當初翻修,也隻是小修了一下, 現在看起來, 和村裏條件最差的幾戶人家住的房子沒什麼差別,一點都沒有排麵。

不過老宅子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宅基地夠大, 之前在批新地基的時候項來康留了個心眼,想著將來兒子分家可能還得再建一處新宅,就把老宅基地留了下來,不僅如此,他還把之前的自留地劃分到了宅基地的範圍內,並且辦好了手續。

這一塊地,足足占地近三百五十平,還劃拉進了小半個水塘,要知道,這兩年政府在這方麵管製比較嚴格,宅基地嚴格按照在戶人口數量劃分,想要批那麼大一塊宅基地,光有錢都不行。

鬱美芬雖然看不上那個老房子,可她稀罕那塊宅基地,再加上老房子離項家的小樓房有一段距離,隻要能離這家人遠遠的,她心裏就滿意了。

項家其他人也沒有話說。

項老大離的遠,他已經想過了不要老家的房子,因為將來爸媽養老還是得靠倆弟弟,項老三更高興,老二一家分走了那個破房子,老大又不會和他搶,這棟漂亮洋氣的房子將來就屬於他一個人了。

再往遠處想,老二媳婦擺明就是一個不下蛋的母雞,到時候老二一家沒個後人,就連被他們分走的那塊宅基地,到最後還是得回到他的手裏。

至於土地,現在土地都是國家的,他們耕種的土地都是在國家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試點的時候按照人頭分的,隻要把他們兩口子的那一份給他們就好了。

除此之外,又分給了他們這一年的口糧,以及一些鍋碗瓢盆並兩百塊錢,這次分家就算結束了。

兩百塊錢在八十年代末不算什麼大錢,那些南下打工的一個月就能掙到這個數目,項家還沒分家,項老大每個月都會上交五分之一的工資,林婆子每個禮拜也會拿著地裏的蔬菜瓜果去集市上賣,再加上賣糧食的錢,存款肯定不止這個數了。

可老太太咬定家裏早幾年建房子把積蓄花光了,以及人情往來開銷不少,攏共就攢了那麼點錢,按戶分,老二一家能分到兩百塊已經十分不錯了。

這筆糊塗賬也算不清了,鬱美芬暫且認下這筆錢,隻等以後補找回來。

至於養老的問題,也在這一次分家的時候做了劃分,在二老五十五歲以前,他們兩口子不用出養老錢,之後每年就孝敬一百塊錢以及年節時的隨禮,如果二老生病,醫藥費幾個兒子平分,百年以後的喪葬費用也同上處理。

這一點,項護軍也沒什麼異議。

就這樣,在火急火燎的簡單收拾完老房子後,鬱美芬和項護軍就搬到了村口的老宅子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