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些被挑揀剩下的破了皮或模樣醜的番薯被項護軍用便宜的價格打包賣給了一個老太太,兩口子就準備收攤去派出所了。

“咦,那不是項老二嗎,還有他媳婦。”

當鬱美芬和項護軍收拾好東西穿過這條街,準備騎著三輪車去派出所的時候,被同樣在集市上擺攤的同村人給瞧見了。

這一條街大多兜售農副食品,這些東西村裏人基本能夠自給自足,偶爾想吃什麼自家沒中的菜,也可以問同村中了的鄉親們買或換,根本沒必要跑到這條農副食品街上來,因此在賣菜的過程中,兩口子還真沒碰到一個熟人。

可擺攤的人裏,總有幾個認識兩口子的同村人,恰好就被看見了。

“我不是眼花了吧……項老二媳婦……抱著的……是、是個嬰兒吧……”

那人揉了揉眼睛,站起身踮著腳,往人群遠處又眯著眼睛看了很久,確定鬱美芬懷裏抱著一個孩子。

他頓時就驚了,推搡了一下身邊的媳婦,“這項老二媳婦也沒懷孩子啊,不是還因為這件事和老村長他們鬧翻了嗎,她這是從哪裏弄來了一個娃娃啊?”

“也沒聽說項老三家的老幺抱給了老二家啊,他們不是不要養嗎?”

他媳婦喃喃自語了一句,“壞了,該不是從哪裏抱來了一個孩子吧,這又不是項家的種,替別人養孩子,這不是胡鬧嗎,不成,我得回去和林姐說說。”

這個老太太好巧不巧是林婆子的老姐妹,一想到項家這個老二媳婦寧可抱養外麵的孩子,也不願意養項家嫡親的子孫,她心中就有些替她老姐妹抱屈。

“你看著攤子,我先回去了。”

說著,她拍了拍手上的灰,從零錢盒裏拿了五毛錢就準備坐公交車先回家和林婆子告知這個壞消息。

這個時候,項護軍和鬱美芬也已經來到了離市集隻有兩三百米的鎮派出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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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撿到寶寶的時候,鬱美芬就藏了個心思,讓她男人每次趕集就去派出所打聽,有沒有人家家裏丟了孩子。

當初他們撿到寶寶的時候,孩子就裹著一個繈褓,被人丟在水溝邊上,顯然是被人惡意丟棄的,但他們也不能保證,弄丟孩子的就是孩子的親生父母。

萬一寶寶是被壞人偷出來弄丟的,孩子的爸媽正在焦急的找她,他們瞞下這個孩子的存在,是不是對不起她呢?

出於私心,鬱美芬很希望孩子是被丟棄的,這樣她就能理直氣壯地收養這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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