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重生的希望和溫暖(1 / 2)

1995年七月,東莞市長安鎮夏崗村,派出所民警經過對小胡和孫婷婷的詳細詢問,以及對盛文炳馬仔小坤的審訊,月兒已經確定死亡,因為當時盛文斌和小坤逼迫月兒坐台,月兒不肯,盛文炳和小坤將月兒打暈,裝在麻袋裏,塞進豬籠,丟進了長安鎮附近的茅洲河裏,因為事情已經過了好幾個月,屍體已經無法找到,派出所派出砂船在附近打撈了好幾天,沒有任何線索,雖然找不到屍體,但是根據小坤,小胡,孫婷婷等人的證詞,盛文炳故意殺人罪,基本已經可以坐實,案件很快進入上訴階段,長安派出所立刻將案件移交給東莞市公安局。

盛文炳的腿上的傷稍微好了一點,就立刻被東莞公安局押入了東莞看守所,等待法律的審訊。盛文炳犯故意殺人後的毀屍滅跡,屬於事後不可罰的行為,定故意殺人罪。

但是現在最重要的一個證人,就是阿軍,有了阿軍的證詞,盛文炳再也沒有翻案的可能和機會,阿軍,是月兒失蹤案,最重要的人證,和最重要的線索,但是阿軍在哪呢?

東莞警方根據孫婷婷和小胡小坤的證詞,以及盛文炳自己的交代,經過開會研判,阿軍應該是擔心自己犯了傷害罪,躲著,不敢露麵。

東莞警方找到陸美鳳,希望陸美鳳通過孟紅影,和阿軍的父母進行商議,想辦法讓阿軍露麵,隻要阿軍願意做證人,阿軍所犯的傷害罪,是可以從輕處罰的。

但是一連三天,阿軍就像飛入空中的鳥兒,無影無蹤,毫無消息。

東莞警方在征求的阿軍父母的同意之後,滿大街開始張貼尋人啟事,尋人啟事的文字是這樣寫的:“阿軍,你的父母已經到了東莞長安鎮,你的父母很想你,不管你犯了什麼錯,你的父母都會原諒你,希望你看到本尋人啟事,和佐丹奴服裝廠的陸美鳳取得聯係。”

尋人啟事為什麼不寫和孟紅影取得聯係?因為阿軍這個人內心非常的脆弱和敏感,他知道自己犯了錯,他不會連累孟紅影,所以他不可能見孟紅影。

但是警方的判斷正確嗎?長安派出所的民警自己也沒有底,所以又派出警員,嚴密監視孟紅影的住所,隻要阿軍露麵,先把他帶回派出所再說。

但是又過了兩天,整整五天過去了,阿軍還沒有露麵,派出所開會研究,是不是尋人啟事的內容欠妥?

派出所開會商議,派出女警員,打扮成阿軍父母老家江西上饒普通人的模樣,陪著阿君的父母去菜市場,去茶館,去小吃攤,總之,人流密集的地方,或者公園,文化宮,到處溜達,派出所的人相信,阿軍,一定躲在暗處,時刻觀察著自己的父母。派出所的人相信,阿軍肯定躲在暗中偷偷觀察著孟紅影的一切,他肯定知道自己的父母已經到了東莞長安。

阿軍的父母當然不希望自己的兒子有事,聽了派出所的建議,答應全力配合。

派出所派出一男一女兩位年輕的民警,穿著上饒風格的鄉下衣服,一前一後,跟著阿軍的父母在菜市場閑逛,四個人逛累了,找了一個馬路邊的大排檔,簡單的吃了點炒粉,喝了點粥,然後站起身來,走到前方一個街心公園,樹底下休息。

阿軍的爸爸看著大街上的人流,心裏想起自己的兒子,不由得黯然神傷,阿軍的母親,這兩天一直在哭,眼睛紅紅的。

派出所派出來的女民警,趁著阿軍的母親,柔聲的安慰。

一個撿廢品的人,穿著很髒的衣服,帶著一頂破草帽,忽然走到阿軍的父母麵前,撲通一聲,跪下了,嘴裏帶著哭泣的聲音:“爸爸,媽媽,兒子給你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