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萬萬沒想到,他居然會在這個時候見到斯克斯特.恩菲爾德!
對這個斯克斯特.恩菲爾德,林肯也算是十分熟悉了,他老爸是匹茲堡的大煤礦主,還是當地的黑幫老大,而他的幾個叔叔要麼是當地的市議員,要麼是律師、警察,反正恩菲爾德家族在匹茲堡是個很有勢力的家族,說一手遮天有些過了,但舉足輕重絕對沒錯。
而斯克斯特自己也很優秀,他是西點軍校的高材生,跟已故的格蘭特是同學,參加過美墨戰爭,與此同時,他還是共和黨的早期成員,過去跟林肯的私交也算不錯。
由於斯克斯特.恩菲爾德的家族在匹茲堡有幾個大煤礦,是當地很多工廠的主要供煤商之一,地位舉足輕重,斯克斯特自己在軍隊中也表現不俗,再加上他還在林肯最困難的時候讚助過一大筆軍費,幫忙在匹茲堡拉起了一支五萬人的部隊,所以當初林肯就順勢任命了恩菲爾德為俄亥俄軍團的軍團長。
因為俄亥俄軍團的始建營地是在匹茲堡,而匹茲堡是美利堅合眾國最大的武器生產地,所以在當時來說,俄亥俄軍團擁有很多優勢,早在成立之初,武器裝備就是所有軍隊中最齊備的一支,除了沒多少實際戰場經驗外,其他都還不錯。
一開始的時候,俄亥俄軍團隻是一支預備役軍團,成立的目的也主要是為了防護匹茲堡以及保護俄亥俄河的航道,所以五萬人是綽綽有餘。
但是,隨著局勢的發展,尤其是當格蘭特將軍孤軍深入,在西部戰線越走越遠之後,為了填補格蘭特軍團留下的真空,才迅速擴充了俄亥俄軍團,把這支軍團從五萬人擴充到十五萬人。
按照本來的計劃,這十五萬人的俄亥俄軍團要在匹茲堡集中訓練三個月,然後再向西開進,入駐孟菲斯、納什維爾等城市,緩解當地兵力不足的情況,徹底控製住這些剛從南方打下來的地盤,同時也方便接應前方的格蘭特,最終徹底把西部拿到手。
雖然當時的西部前線的確需要支援部隊,但其實說白了,俄亥俄軍團的這種做法,屬於一種摘桃子行為。
因為俄亥俄軍團過去的目的,隻是鎮壓地方,不需要在前線冒太大的危險,而他們占領了很多南方的土地跟城市,必然能獲得不少的功勳跟實利,這擺明了是送好處給俄亥俄軍團。
之所以如此,原因倒也簡單,除了俄亥俄軍團的地理優勢外,最重要的是林肯總統要投桃報李,要對當初支持自己的家夥,尤其是同黨中人給點好處。
畢竟俄亥俄軍團是共和黨支持者出錢出力拉起來的,而這支軍團的軍團長斯克斯特呢,又是共和黨成員,這個時候不幫一下自家人,以後誰還給林肯賣命?
但誰知道,計劃不如變化快,俄亥俄軍團還在匹茲堡進行訓練呢,前方的格蘭特軍團就忽然遭到中國人的迎頭痛擊,在維克斯堡一戰中全軍覆沒,把之前的優勢徹底葬送。
緊接著,還沒等聯邦軍反應過來呢,中國人又迅速北上,擊破孟菲斯,並在郊外擊敗來襲的威廉.羅斯克蘭斯將軍的坎伯蘭河軍團。
從那之後,聯邦軍在西部戰場算是失敗了一個徹底,所有主力全部喪失,由原先的進攻態勢,變成了連防守都難做到的尷尬局麵。
換言之,由於格蘭特的軍團跟坎伯蘭河軍團被迅速全殲,聯邦軍當時在西部戰場已經沒有任何力量了,不但前期積累的優勢全部丟失,還反過來遭到對方的入侵,讓中國人打進了己方的領土,並被迫接連丟失大量的領土。
按照當時遠征軍的進軍路線,明顯是要沿著俄亥俄河東進,有一直打去匹茲堡的架勢,所以麵臨中華遠征軍的咄咄逼人,俄亥俄軍團這支本來要去西部戰場占便宜摘桃子,不對,是做銜接支援之用的軍團,就從二線軍團,變成了一支前線防禦軍團,作用大大加強。
好在斯克斯特沒讓林肯失望,接到林肯的命令後,二話沒說,就帶主力西進,並且提前在史密斯蘭組織防禦。
之所以在史密斯蘭組織防禦,是因為那裏是河道交叉口,守住這裏,就可以從後方通過河運的方式,繼續支援前方還沒陷落的納什維爾。
其實當時林肯一心要保住納什維爾的計劃也沒有錯,畢竟有個納什維爾在前方當釘子,至少可以對附近形成威脅,拖住聯盟軍的腳步,讓他們不能毫無顧忌的跟隨中國人東征。
更何況,當時的納什維爾已經被弄成了一個要塞,防禦力強大,如果能保住納什維爾,至少還可以跟聯盟軍繼續多對峙一會兒,從而給後方的聯邦軍以充足的反應時間。
那麼,為了這個目的,為了保住航運河道而駐兵史密斯蘭,就是一步妙棋,而斯克斯特沒主動進攻,有限選擇防守,做法也無可爭議,畢竟中國人的進攻太嚇人了,動不動就是全殲一個大軍團,這誰受得了啊。
其實斯克斯特當時也是沒辦法,畢竟他代表的是匹茲堡地區的工業資本家的利益,而中華遠征軍顯然有不斷進攻的意圖,加上對這支部隊也不熟悉,為了保衛家鄉,隻能是奮力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