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當初遠征軍的名義就是對付美利堅北方政府,既然是敵人,那麼強行接收敵人的財富,也就無可厚非。至於這個敵人的財富是不是搶的別人家的,那就不關我的事兒了。
不得不說,中國商人的學習能力是相當強的,尤其是最早一批前往舊金山跟洛杉磯撈金的福建商人,別的沒學會,列強那一套強盜行徑是學了個十成十,最擅長的就是借助中國軍力狐假虎威,以此來掠奪財富。
就好比北方軍在占領新奧爾良期間劃定的土地所屬地圖,這批人就堂而皇之的當做了繳獲,然後當眾瓜分,甚至他們還立刻就聚眾造出了中國版的精美地契,並迅速拿回好萊塢紅堡,讓北美總督府蓋上了代表中華帝國政府的大紅印。
一旦蓋上了北美總督府的大紅印,就說明這份地契得到了北美總督府的承認與保護,而得到了北美總督府的承認與保護呢,就等於得到了中華帝國政府的承認與保護。
以中華帝國目前的強勢作風來看,這就意味著這份地契具有了合法有效的法律效益,也等於地契上規定的土地就真的是地契所有人所有了。
可以這麼說,這種獲取土地的方法,成本相當小,基本上隻需要上繳一點手續費就行,但與所獲得的廣大土地相比,這點錢真心不算什麼。
美國人,不對,應該說聯盟國政府的新奧爾良人高興不高興?那肯定是不高興,但是沒辦法,誰讓他們處於弱勢地位呢,所以隻能忍下來。
一開始,還有一些當地人提出抗議,甚至希望南方聯盟國政府去交涉,幫忙奪回本屬於他們的土地,隻可惜,發現聯盟國政府根本不搭理這茬之後,他們逐漸絕望了,知道至少在目前來說,這些土地他們是要不回來了。
就這樣,這些新奧爾良的原住民開始期盼戰爭結束,指望等戰爭結束後,中國人就會離開,到時候呢,他們最多再多花點錢,就可以從這些中國人手中把土地買回來。
原因很簡單,因為在這些新奧爾良本地人看來,中國人不可能長期在這裏居住,既然如此,他們弄那麼多土地也不可能真的長期持有,因此都把這當作中國人敲竹杠的一個手段,認為中國人是想借此撈一筆錢。
本來這個想法其實也沒啥錯,畢竟很多來這裏搞這個的中國商人,當初打的就是這個主意。
可是呢,當遠征軍跟北方聯邦政府談和,又帶領全部軍隊撤退到新奧爾良,並且鄭重其事的宣布把新奧爾良市變為中國租界之後,新奧爾良人這才徹底鬧了起來。
開玩笑,租界這個名詞,沒有人比西方白人更清楚裏麵的含義,畢竟他們就是靠這招四處插旗占地的。而一旦新奧爾良變成了中國的租界港,就說明這裏以後就正正經經的變成中國人的地盤了,跟自己家的土地沒啥區別。
然而,麵對新奧爾良地區聚集的近八萬中國人,尤其是其中大半都是精銳軍隊的情況下,總人口不過十萬出頭的新奧爾良人除了一開始的時候做了一點口頭抗議外,很快就偃旗息鼓,默認下了這個結局。
當然,也不能說是默認,隻能說是新奧爾良人好漢不吃眼前虧,對這件事不承認,但也不明著反對,反正不管當地的中國人有什麼要求,他們一切照做就是。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這些新奧爾良人早就看明白了,在這件事情上,他們壓根就沒有發言權,也沒有自主權,一切都得看別人的眼色。
不過這些新奧爾良人也不是太過擔心,畢竟他們很清楚,像把新奧爾良變成中國租界這種事情,聯盟國政府,或者說裏士滿政府肯定比他們還急,所以他們隻需要安心等著交涉結果就是。
果然,聯盟政府很重視這件事,得到消息之後,迅速派出了談判代表團,代表團的團長依舊是聯盟國副總統亞曆山大.斯蒂芬斯。
亞曆山大.斯蒂芬斯之前曾經來過新奧爾良一次,他來到這裏的時候,李永吉人還在史密斯蘭,而那次亞曆山大.斯蒂芬斯來這裏的目的,就是想跟李永吉進行一次私密的談判。
那次談判的內容,是戴維斯希望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土地,換取中國政府的全力支持,包括物資跟金錢上的支持,以配合南方軍的北方攻勢,從而徹底擊敗北方政府,完成統一南北的事業。
實際上,隻要是稍微有點腦子的人,就知道戴維斯的那些條件相當沒有誠意,因為他說的這些條件,也就是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土地,目前本來就不在聯盟政府的統治之下,給出這些土地,對聯盟政府來說根本沒什麼損耗,但卻可以獲得中國政府的大量物資支持。
至於以後麼,要是等南方政府真的徹底擊敗北方軍,完成美國的統一,戴維斯完全可以反悔,畢竟不管是南方美國還是北方美國,總統都不是終生製,大不了等新總統上台,不承認那些條約就是。
反正條約這東西,說白了就是一張紙,遵守與否,全看彼此的實力如何。
你要是有實力,能保證足夠的威懾力,那條約就可以遵守,可如果威懾力不足,那條約也就失去了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