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決定去拿曹秋婷給她準備出的10萬塊錢。
在當天午後兩點來鍾的時候,她便趕到了曹秋婷那裏。
她要用曹秋婷借給她的這10萬塊錢去做另外一件事情。
這是她在接到曹秋婷的電話後,突然想到的。
而曹秋婷之所以在當初表示有些為難之後,又慷慨地拿出這10萬塊錢,則完全是出於狹義之心。曹秋婷是不想讓衝自己張了口的她這位老朋友失望。
曹秋婷這是真心要幫她。曹秋婷這是從自己本是用於歌廳改造裝修的款項中擠出了這10萬塊錢。
她若不用了,那對於曹秋婷來講,倒是一件減少壓力的事。但她經過一番考慮之後,決定:這筆錢,繼續借。
她要繼續借這筆錢了她對徐海忠的一個心意。
她要給徐海忠買一塊墓地。
她要在將來有個祭奠他徐海忠的地兒。
當初,她就曾為那個陳亞紅操持過這種事。
那個時候,她是把陳亞紅給她的代筆費交給了曹秋婷,讓曹秋婷出麵,幫著陳亞紅的家人在京北佛山腳下的一個陵園買了一個墓地。
她後來還和曹秋婷到那裏祭奠過陳亞紅。
在那種地方,在那鬆柏成蔭遠離城市喧囂的地方,她感受到了一種莊嚴、肅穆和寧靜,感受到了那是逝者得以安息的十分合適的地方。
那種地方,怎麼說,也要比把逝者葬於亂墳崗子強多了。
在亂墳崗子,墳頭立得再高,也有被風雨摧平了的時候。而這種墓地的漢白玉外部構造是禁得住風吹雨淋的。
因而,她做出了這個決定。
她要拿著這10萬塊錢,再湊上3萬元,主動去找他的那個姐姐,把這錢送到對方的手上。
她要跟對方說:我答應過海忠,要給他18萬塊錢,我已經給了他5萬,現在我把還差的數給你。
她要跟對方說:這當說是孩子的撫養費,但我希望你能先用它給海忠買個墓地。至於孩子將來的用錢之處,我會再想辦法向你提供。
她要這樣做,除了是出於對徐海忠在感情上的難舍,還在於她也是想以此緩和一下她和這個大姑子的關係,改變一下對方對她的看法。
她在這個時候,不想去計較對方向她罵出的那些髒話了,也不想去計較對方揪過她的脖領子跺過她幾腳。
她覺得對方之所以會那麼罵她,之所以會向她施以暴力,是因為對方還不完全了解她,是因為對方隻看到她與徐海忠鬧離婚了,或隻聽說她在外麵又跟誰誰住到一起了。
她要讓對方知道,她絕非是其罵出的那種破鞋、爛貨、不要臉的東西,也絕非是什麼喪門星,是毀人毀家的源頭。
她要讓對方知道,她林書香是知書達理之人,她林書香知道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她林書香是講情講義的,是記人好處,懂得感恩,願作回報的!
她要讓對方知道,她即便是與徐海忠在事實上已經離婚,但她從內心裏還是在把他徐海忠看作是自己的丈夫,她願意為這個她獻過身的男人再付出!
她想,她如果在這個時候,把這13萬塊錢送到那女人的手上時,那女人會吃驚的,會兩隻眼睛都犯直地瞅向她的,會對她說:我真的對不起你,我錯了,我不該那麼當眾罵你,不該那麼當眾出手打你。
她想要的,就是這樣的結果。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