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的是實情。當時,那人能給她的,當時的金老板,還真不能都給她。
那人在當時,比金老板更有實力。那人在當時已經給她這個女人買了一套很像樣兒的樓房。但金老板在當時還抽不出資金為她去這麼做。
正是在她這個女人的這句話的刺激下,他終於決定,不猶豫了,他必須得讓這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消失。
於是,在一個月高風靜的夜晚,他將那人誘騙到自己的家裏,幾刀下去,便結果了其性命,然後,又將其剁屍數段,剔骨取肉,放進絞肉機,使之變成了碎末,再之後,又將這些碎末衝進了下水道。而其骨頭,他又將之砸碎,拋入了荒野河渠之內。
那人失蹤之後,他從自己的銀行卡上取出10萬元現金,拍到了她的麵前。
他說:房子,我現在還給你提供不了。但隻要你能跟我走,那早晚不會成問題。
當然,在那個時候,他並沒有告訴她,他殺掉了那個人。他隻是對她說:你也不要去找他了。據我所知,他帶著一個比你年輕比你漂亮的女人,去了馬來西亞。
他說:你就踏踏實實地嫁給我吧。這10萬塊錢先拿著。從今以後,我掙的錢,一半就是你的。我向你發誓,我會愛你一輩子。
就是這樣,他們倆正式走到了一起。
到了這個大都市之後,她又與他一起經曆了創業伊始的各種騷擾。那天,那地痞在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公開向她發起侵犯,就是一例。當時,如果不是他金老板一刀捅了下去,她真不知道會被那個家夥欺辱到什麼地步。
因此,可以說,她跟金老板的感情是有根基的。
但是,隨著時間的變遷,她又不能不感到有一種危機已經出現。
那就是,到了這個大都市之後,她跟金老板這麼長時間了,沒能為金老板懷上孩子,更由於內分泌失調,她近來突然間發起福來,結果,沒過多少日子便發福發得像頭圈養的肥豬一樣了。
她知道,在這個時候,她的男人如果被別的女人戧走,她就等於成了被人拋棄的垃圾,沒有人再會要她,與她相伴。她若還想幹那種好事,恐怕隻能去情趣店裏買那種矽膠用品,去做自我解決了。
因此,她必須得捍衛她的婚姻。她必須得把金老板牢牢地掌控在自己的手裏,不能讓金老板任意而為。
她知道男人都是花心的,都是禁不住路邊的野花的誘惑的。而她從跟了金老板的那天起,就死心塌地為金老板看家守業,她也不能容忍別的女人插進來,不勞而獲地采摘她和金老板一起培育出來的任何果實。
也正是在這種意識的支配下,到了這個城市的這些日子裏,她始終就沒有放鬆對金老板本人以及其周邊情況的注意。
前不久,她的一個熟人告訴她金老板跟林書香搞在了一起,她便開始派人跟蹤金老板。她這天是一得到他們幽會在了這裏,便怒不可遏地直撲了過來。
實質上,在此之前,她還不知林書香叫什麼名字。她隻是在林書香上門應聘時與林書香見過一麵。
又正是因此,她對林書香沒有什麼任何情誼可言,她動起手來,更是極盡凶狠。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