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之後,她來到了那個縣城。
她很順利地找到了那個叫崾子李的飯館。
那飯館臨街,不大,也就是百十來平米,經營的是普通的家常菜。
那飯館的老板叫李淩,是一個37歲的男子。
這男子長得十分的俊朗,眉眼清秀,個子也十分高挑,要高過林書香半頭。
但他的氣色不太好,臉是恍白恍白的,身子也顯得十分瘦弱,明顯的讓人能看出,那方麵有些過度。
當林書香把韓古俊的情況跟他說出之後,他當下毫不猶豫地開著輛桑塔納,帶著她又返回了那個山穀。
他們上車的時候,他的老婆從店門內追了出來。
他的這個老婆,個子矮矮的,身高不到他的肩膀,而且,還非常的肥胖,肚子挺得老高,好像正懷著六七個月的胎兒。
她的臉是大大的,兩隻眼睛卻是小小的。
林書香在店裏乍露麵時,她是笑臉相迎,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
她當時以為林書香是來訂餐的。
但當她得知林書香是專程來找她的男人時,臉,立刻拉了下來。她再看林書香,目光也變成了斜視。
她顯然把林書香視為一種威脅。因為林書香與之相比,那真是白天鵝與土鵪鶉站到了一塊兒。
她是無法接受老天爺怎麼會把林書香這個女人造就得如此出眾,更是擔心她的男人一旦跟這種女人交往上,她會沒有了位置。
她是一個嫉妒心極強的女人,也是一個恨不能把自己的男人成天拴在自己褲腰帶上的女人。
她在那方麵的欲望也極強,每天不讓自己的男人為她服務一次,她就會像鬧圈的母豬一樣,躁得要命,就會摔盆砸碗。
大概天底下矮胖的女人都是這樣的吧?
反正她幾乎是一分鍾都離不開自己的男人,隻有她的男人成天圍在她身邊轉,她的心裏才舒服才感到踏實。
她也分明是覺得,她隻有這樣,才能更充分地表現出她對自己的男人的愛。
她的這種愛,實質上,是有些過頭了。
她把她的男人已經快掏空了。她的男人,從體力上,已經難以支撐;從心理上,對她已經深感厭倦。
這一點,隻是她還不知道罷了。
她見她的男人那麼積極地帶著林書香開車就要走,這心裏立刻就不舒服起來。
她的男人在和林書香對話的時候,她一直站在旁側,沒有插言。
但在這個時候,她卻衝上前來,拉開已經關上了的車門。
她對她的男人說:你今天可有好多事要做呢!
她的男人一邊給自己係安全帶,一邊回答道:有事也得先放下。我必須得走這一趟。
他是幾個打把,便把那車開出了店門前的車場。
然後,他腳下一加油,讓那車箭一般地衝上了街上的柏油路。
由於車速太快,在這過程中,還險些刮上了一個路人。
那路人發出了一陣叫罵。
但他沒有去理睬對方。
在路上,他告訴林書香,他和韓古俊是結義兄弟。
他們有過一同風光的時候,但又是一同落魄到了社會的最底層。
至於這中間有著怎樣的故事。他說:回頭我再跟你細說。
他在車的行駛間,還情不自禁地抓住了林書香的手。
他說:謝謝你能來給我報信兒。我一直都在惦記著他。你若不來給我報信,我可能連他的屍首都見不著了。因為那個地方確實有狼。他的那杆槍,就是我從邊境幫他搞來的。
林書香當時沒有從他的手中抽回自己的手。
她似乎能夠理解他此時的心情。
這中間的關鍵是,在這期間,她對這個男人已經產生了好感。
盡管彼此的接觸還十分短暫,但她從他雷厲風行的行動中,看出了他對情義的重視。
她喜歡這樣的男人。
她本身就是一個重情重義的人。
不過,她沒有告訴他,她和韓古俊已經走到了什麼份上。她隻是告訴他,她是個路過之人,是無意間看到韓古俊倒在了那裏。
到了現場之後,他們為韓古俊收了屍。
他們他們用車上帶著的兩把鐵鍁,在那小屋內挖了個坑,把韓古俊的屍體埋葬在了那裏。
然後,他們推倒了那個小屋,用那小屋自有的石塊和泥土,構建出了一個墳頭。
在那墳頭建好之後,他們兩人都在其近前跪了下來。
林書香在這個時候,沒有再掩飾她和韓古俊的關係。
她當時哭出了聲。她反複地說:我還會來看你的。我還會來看你的。
而李淩則對著那墳頭說:你安息吧!我不會忘了你的。
當他們從地上站起身來的時候,意外發生了。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