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第十一章小明你大腿真、白!

“布加好好厲害!”高明看到小羊羔不由舔舔唇,餓了一天,現在別說羊羔肉就是咕咕他也覺得美味。

布加做了個噓的手勢,扛著咩咩在草叢奔跑起來,速度很快卻沒發出半點聲響。高明看了由衷的佩服和羨慕。布加剛才沒拿著刀殺過去,要是外人就會覺得偷偷摸摸的算什麼厲害?要是以前高明也會這麼想,不就是偷摸了一隻羊麼,可在這裏生活了這麼些天,高明發現這種大一點的動物,警戒性要比現代強烈許多,就算是食草性動物也是厲害的很,更別提一群了。

布加能夠離咩咩群那麼近,身上卻沒有發出威脅性,起碼隱藏起來,動作敏捷迅速,高明可沒忘了那致命一刀。骨刀就算在鋒利,想要一刀砍斷咩咩的脖子,還不讓發出求救聲,可見布加的力量和速度。

蘭達和高明跟在布加後麵,直到遠離了咩咩群。布加摘了遮血草給咩咩脖子抹了一圈,咩咩脖子開口有大點,一路奔跑直接流了一路,布加怕血腥引來別的食肉動物,直到血腥味散去,這才扛著小咩咩往回走。

河邊,布加負責宰殺剝皮拆骨,蘭達拿著一兜遮血草,隨著布加的動作就灑,臭味是越來越大,腥味卻一點也沒有。高明在附近撿柴火,順便滿腦子都是吃羊的各種方法,是清燉的好呢?還是烤的呢?唉,沒有作料真讓人腦袋疼,算了還是兩樣都來點......

熱水煮開了,高明放了咩咩骨頭,骨頭上高明特意讓留點肉,看著石盆裏的清水燉咩咩骨頭,沒滋沒味,沒小蔥花啥的,白花花一片,就這樣,蘭達和高明也圍著火堆轉悠,簡直是餓到家了。

高明吞了吞口水,在看蘭達也是一樣,打趣道:“口水都下來了,趕緊擦擦!”

蘭達手背一抹,果然有,頓時不好意思笑道:“小明哥,好想吃。”

高明手下麻利的削著木棍,串在上麵是小拇指厚度的肉片,遞給蘭達,“餓了,先烤串墊墊。”

“小明哥,我喜歡你。”蘭達樂嗬嗬的接過肉串,順帶告白了句。

蘭達心性小,平日裏跟著高明相處時間又多,現在說話也開朗活潑外向了,聽得布加皺著眉,“喜歡?”這不是應該對姑娘說的。

“,喜歡分很多種,我們對阿姆的喜歡就是家人的喜歡,對漂亮姑娘的喜歡就是愛情的喜歡,對小明哥的就是朋友的喜歡。”蘭達轉動著棍子,香味慢慢出來,動了動鼻子,小心的湊到嘴邊咬了一口,又嫩又脆的好吃,不過沒熟。心想還是熟了好吃,又忍著香把棍子放在火裏翻滾,皺著眉想了會道:“我知道家人的喜歡朋友的喜歡,可愛情的喜歡我不懂,哥什麼是愛情啊?”

布加愣住了,“愛情?”

高明聽著倆人的談話,原本明明覺得好笑,可到了布加愣愣的,滿臉疑問就覺得有些心酸。在這裏,每天麵臨著吃飽穿暖的問題,這類基層問題都沒有解決,哪裏會想精神方麵的,有沒有愛情根本不重要。

“蘭達,你喜歡阿妹嗎?”高明將串好的□□遞給布加,“你先烤,拿著,我這馬上就有了。”

蘭達的已經烤好了,一口肉叼在嘴裏,燙的哈著氣兒也不願意吐掉,等吃完了才道:“阿妹是我們洞裏最漂亮的,我想讓她給我生個健康強壯的孩子,可這跟喜歡愛情有什麼關係呢?”

高明見布加也在看他,知道著倆兄弟的思維模式就是,有個健康強壯的女人願意和他們**生孩子就好,至於什麼要跟愛的人結合才是做1愛這種思維,倆兄弟根本想不通。手底串好了肉,高明一邊翻著棍子,一邊慢慢道:“愛一個人就是覺得......”高明抓了把頭發,他自己也沒戀愛過,他哪裏知道啊!可看蘭達和布加聽得認真,尤其是布加,麵上裝著不在乎烤肉,耳朵已經豎了起來。

“......如果有一天你和一個人在一起,就算是沒有吃的,隻要你們倆在一起都會覺得好開心。”高明想了半天隻憋出這麼一句,對於原始人來說,吃就是頂天的事,要是餓著肚子還覺得開心,那麼絕壁是真愛。高明把自己說服後,點點頭,“就是這樣,蘭達要是在餓肚子和阿妹給你生孩子選擇一個,你選什麼?”

“不要餓肚子。”蘭達一棍子已經吃完了,頭也不抬的串著肉片,想也沒想就這麼說。

原始人尤其是這個時期的男性對於後代並沒有現代那麼看重,這個時期是母係社會,不餓肚子來說才是頭頂大事。

“所以咯,你不愛阿妹。”高明給自己串著肉片,嫩嫩的小咩咩肉真是好吃啊!又來了串烤上,“你還小,等你以後遇上寧願餓著肚子也要和對方在一起的時候就明白了愛情。”以此為這個話題畫上句號,高明歡快的翻滾著烤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