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集 嫉妒的時鍾指向午夜(三)(1 / 2)

當我被眾乘客按在地上時無力掙紮時,道士終於說話了:“你們這麼按著他多累啊,拿幾條腰帶把他幫上啊。真是夠笨的了。”當我聽到這句話時我差點沒吐血。又看見眾乘客都在解腰帶的時候,我拚了命的大喊道:“我XX單吏仁!你個死道士,你還真是死道友不死貧道啊?你不是要讓我覺醒嗎?老子要是在這被誣陷了你還怎麼幫老子覺醒啦...”。那個該死的道士卻是一臉鎮定的白了我一眼說道:“跟你開個玩笑,著什麼急嘛。哎哎哎!各位別忙著解腰帶了...哎!那位你把褲子穿上!幹嘛呢?我跟你們說這小子根本不是什麼凶手,你們就看他那體格?在看看這附近,根本沒什麼硬器。唯一的一個還是那把塑料製的長把掃把...”。這時眾乘客都望向道士。道士繼續說道:“如果凶手想拿這塑料做的掃把打暈一個成年人,隻有兩種情況發生;第一,塑料掃把壞掉,被害者暈倒。第二,塑料掃把壞掉,被害者沒有暈倒。綜上所述,無論是暈倒還是沒有暈倒,都有一種情況發生,那就是塑料掃把壞掉。如果不信你們可以當場做個試驗,隨便找一個人打一下後腦勺就知道了。而且,據我觀察這塑料掃把還不是實心的,裏麵是空的。那就更不可能擊暈一個成年人了,別說是成年人就算是一個12、3歲少年也不可能被打暈。”這是我鬼使神差的問了一句:“那如果塑料掃把裏麵加了東西呢?”當我問完這句話的時候卻有點後悔。原因是這個問題我問的有點弱智了,但是道士卻用讚賞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說道:“這個問題問的好!如果裏麵塑料掃把裏麵加了東西呢?比如鐵、木頭等等。但是加上這些東西也必須是正好比塑料掃把小一圈,也就是不留一點空隙的塞進去。如果留出哪怕一點空隙的話,在用力敲打之下,這塑料掃把也會承受不住而破裂掉。但是這把塑料掃把完好無損,那就隻有兩種可能。”我插嘴道:“第一種是裏麵已經塞進填充物,作案之後又把填充物拿了出來。第二種...。”一位乘客插嘴說道:“第二種就是,凶手根本沒有用那個塑料掃把。”道士說道:“說的一點都不錯。但是根據我的判斷,如果用的是經過塞入填充物的塑料掃把作案的話,那這就是蓄謀已久的殺人案件。凶手肯定是在這兩列車上工作的人,因為這把塑料掃把是列車員室裏的東西。外人沒有時間做這些是事情。但是如果真的是工作人員作案的話,那麼他也沒有必要擊暈同事去搶奪要是了。因為凶手是工作人員的話,凶手自己肯定也有鑰匙。所以,凶手不是列車上的工作人員,那麼就肯定是乘客了。但是,凶手用什麼來擊暈這位列車員呢?唯一的可能就是用拳頭!當然光靠拳頭是不行的。拳頭的上麵必然會放有硬物才能把人擊暈。那麼現在請諸位有鐵質的或者不是塑料製的手表還有腰帶的站出來吧。”眾人分出一片空地來,有鐵質的手表和腰帶的人都站到了眾人分出的空地上。而道士又挨個問了他們的座位號,最後站在空地上的就隻有這節車廂的4個人。

這4個人分別是:100號座位上的一個15、6歲的少年,105號座位上的一個老奶奶、106號座位上的一個年輕的男性和坐在我旁邊的108號位置上的中年人。道士又把100號的少年和105號的老奶奶叫到了一旁,讓他們站在人群裏。就這樣,依然站在空地上的就隻有106的年輕男子和108的中年男人。道士說道:“那個小孩兒和那個老太太是不可能有力氣用拳頭把一個成年人打暈的。而有力氣的就隻剩下你們倆了。”這是那個108號的中年人說道:“你怎麼可定就是我們倆其中一人幹的?有可能還是別人呢?如果是我們倆其中一人做的的話為什麼不把作案凶器扔出窗外?”道士說道:“我可沒說這起案件是一個人做的!”那個中年男人瞬間漲紅了臉,但卻沒有說話。“知道為什麼我開始留下你們4個然後又隻留下你們兩個麼?第一:那個死去的老頭寫下的數字正如你所說的那樣,那是老頭臨死前看見了凶手的模樣後留下的證據。”道士指向中年人說道。中年人指著我插嘴道:“對,是我說的。那又怎麼樣?不是明擺著的麼?那個109號位置上的小夥子就是凶手!”道士不以為然的說道:“你著什麼急?著急栽贓?”中年人怒氣衝衝的說道:“你!...”。道士打斷中年人的話繼續道:“哎!我還沒說完呢。我開始隻留下你們4個人是因為,那個死去的老頭坐在那個位置就隻能看見我們這一排的人,而且他寫的數字也未必就是109。由於血液的流淌和凝固的關係,有可能開始寫的是100105106108109這寫個數字當中的一個。但是由於列車的晃動外加血液的流淌,就造成了改變,凝固之後就變成了別的數字。但是,更有可能的是。那組數字被凶手發現後擦掉了當中的一筆,使這組數字變成了109!”中年人氣憤的大神喊道:“什麼?!擦掉了一筆變成了109?那沒擦掉之前就是108咯?你的意思就是,我是凶手咯?!你開什麼玩笑?我為什麼要殺人?再說了,廁所的窗子和門都打不快。你怎麼才能確定是他殺而不是自.殺呢?”道士卻不緊不慢的說道:“我可沒說凶手就是你喲,你著什麼急?聽我把話說完。”道士看中年人不再說話又繼續說道:“凶手趁著停電的時候把有車廂鑰匙的列車員打暈之後,拿著鑰匙開了車廂的門。利用車廂連接處的把手爬上了列車的頂部。確認地點之後,也就是廁所的上麵。凶手用早已準備好的繩子爬到廁所裏麵把裏麵的人殺害。值得注意的事,失蹤一個女人死了一個老頭。現在老頭是怎麼死的可以確定了,但是失蹤的那個女人時怎麼回事呢?我想這一定是起仇殺案件。”中年人又道:“就算你知道凶手是怎麼作案的,但是你怎麼知道凶手是用繩子爬進廁所的窗戶殺害裏麵的人?”道士說道:“凶手的繩子肯定不是比較粗的繩子。應該是比較細的登山繩。登山繩想要帶進來還不被人輕易發現的話,隻要綁在腰上就可以了。因為從車頂到車窗的距離也就是2、3米左右。隻需要帶個4米左右長度的登山繩就行了。而且4米長度的登山繩比較細點的話,綁在腰上根本不容易被發現。至於那個窗戶嘛。在外邊靠近窗沿的地方放上根與車窗相等長的比較細的物體就行了,這樣也不容易被人看出來。看來這真的是蓄謀已久的殺人案件了。而且剛才我問過列車員和那位起來想上廁所的先生。這兩列車停電的時候沒過多久就進入了一個山洞。凶手是利用停電的機會打暈列車員,拿到鑰匙開門爬進廁所作案。但是又因為列車進入了山洞,不得已隻能在廁所了呆了一會兒。而且剛才我問過列車員,這兩列車在之前那一站到下一站的時候要進過3個山洞。而且這3個山洞相距很近。凶手在廁所裏終於等到列車出山洞的時候爬了出來,但是由於這幾個山洞相距很近的關係。在凶手想要收回繩子消滅證據的時候,下一個山洞也近在咫尺了。所以凶手根本來不及收回繩子就直接回到了車廂裏。當凶手回到車廂裏的時候,列車也來電了。我想現在車頂上一定還留有凶手作案的繩子。等到列車靠站時,讓警.察查下指紋或者查下繩子的來源就知道凶手是誰了!但是,我唯一不解的是,凶手肯定是在廁所了碰到了兩個人。那個失蹤的女人和那個死掉的老頭。而那個女人肯定是被凶手扔出了窗外。而那個老頭一定是來不及扔掉,凶手就慌慌張張的跑回了車廂裏。那麼,那個失蹤的女人為什麼和那個死掉的老頭一起在廁所裏被害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