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我和老婆正式確立了戀愛關係。我和老婆從戀愛到登記結婚時間不過半年,也許是時間短的原因,送老婆的幾樣禮物也是印象深刻的。其中,手機是這段時間裏我送老婆的禮物之一,也算是價格較貴的一份禮物(由於當時編製問題還沒有解決,一個月的基礎工資還買不了一部手機)。
買手機那天,我帶著老婆來到一家手機店。當時也考慮我們通話費用問題,就決定買一個小靈通,於是就挑了一個超薄的小靈通,又選了一個小靈通號,後來,我用老婆這個小靈通號換了一個包月的聯通手機號,也就是現在我用的手機號,這也算是那份禮物感情的延續吧!
有了這部小靈通,我和老婆通話的費用就大大降低了,它也成了我和老婆增進感情的工具,起到了橋梁紐帶作用。直到前兩年,小靈通並網,給老婆又換了部手機,就這樣,這部小靈通就被我和老婆收藏了。它也成了我和老婆愛情的見證。
老公自評:其實,手機也不算不上禮物,作為一樣通訊工具,給老婆買手機,也是理所應當的。但是,在當時我的確是以一種送禮物的心理去陪老婆選手機,畢竟在那段戀愛的時光裏,除了這部手機,還有一枚白金戒指是值得一提的禮物。說到這裏,我也需要好好檢討一下自己,老婆曾說過,戀愛的時候,打電話的次數很頻,時間很長,結婚後打電話次數少了,時間短了。其實,我想跟老婆說,打電話次數和時長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老公心裏時刻想著老婆就行了!
感動指數:★★★
2007年5月,難得趕上我和老婆都放了一個小長假,於是,我和老婆約定好了去旅遊。地點就選在大連,時間是兩日遊。提前幾天,我和老婆就到興隆台一家旅行社定了時間,做好了旅遊前的準備工作。
到了旅遊的日子,我和老婆早早地來到興隆台坐車,然後懷著開心愉悅的心情開始了我們確定戀愛關係後的第一次外出旅行。現在回憶當時旅遊的情景,依舊很清晰,尤其是有幾段小插曲格外地記憶深刻。雖然我之前去過大連旅遊,但老婆是第一次來大連,所以說和自己心愛的人一起旅遊的感覺就是好。在海底世界、在3D影城、在廣場,我和老婆留下了歡聲笑語。那天晚上,我們來到一個廣場,忘了叫什麼名字了,就記得廣場上有一本大書,我們在書的上麵行走,感覺自己很渺小,玩著玩著我和老婆就找不到旅行團了,後來電話聯係一段時間才找到了,挺不好意思的。
旅遊回來後,心情也愉悅了許多。沒事的時候,我和老婆就翻看大連旅遊時拍的照片,還把這些照片傳到了qq空間裏,看著這些照片,有著一種說不出來的幸福感。
老公自評:這次旅遊印象很是深刻,緣由就是有老婆相伴。說來慚愧了,由於種種原因,這麼多年,我隨領導到很多大城市采訪,也開拓了視野。但自那次旅遊後,卻再也沒和老婆出去旅遊過,這一點,我覺得很是虧欠老婆。以後,一定要帶老婆多出去轉轉,這樣也能讓老婆更開心一些!
感動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