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裏,絢麗的燈光閃耀,一些紅男綠女迷醉般地搖曳著。...
吧台前,一個帥氣男人舉著酒杯,向一名8分美女敬酒。
“我說大叔,別在我麵前裝有故事的男人好不?你隻是長得像歌神林傑,但我能確定你不是他!”
李茜今天陪朋友來泡吧,朋友臨時有事出去一會,說過一個小時回來。
她一個人有些無聊,還要應對前來打招呼的粉絲。
不知怎的,就遇到了這個長相“酷似”歌神林傑的男人。
“丫丫,我愛你!”
忽然,一名身著白色連衣裙的美女出現在酒吧門口時,引起了一陣不小的騷動。
這家位於三裏屯的酒吧經常有明星出入,粉絲們見到自己的偶像,都毫無顧忌地打招呼。
丫丫衝這些人擺了擺手,走到李茜身邊坐下。
“丫丫姐,你可算來了,這個大叔冒充歌神林傑,圖謀不軌!”
應對這樣的男人,丫丫可比剛出道的李茜有經驗多了。
她仔細打量了一眼這個看起來三十歲左右的男人,發現他還真和歌神林傑有八分相似,輪廓分明的五官,玩世不恭的表情,憂鬱的眼神仿佛寫滿了故事……
兩分不像的地方是,這貨看起來比林傑更年輕,更帥氣。
在丫丫的想象中,歌神林傑這會消沉,頹廢,整個就一油膩大叔。
“喂,我說你有這資本,就去參加模仿秀,別學人裝深沉來霍霍小姑娘啊!”
林傑抬頭,笑道:“你也不相信我是歌神林傑?”
“當然不信!林傑是我的偶像,我從小聽他的歌長大,他的聲音比你Man,他的氣質比你高貴,他的舉止比你沉穩!”
丫丫一連串的對比,讓林傑顯得有點‘自慚慚愧’。
“要怎樣,你們才相信我是歌神林傑?”
“除非你現在上台,唱一首林傑的經典歌曲,達到我的認可,我就相信你!”
“嗯……嗯……可以!不過我唱完後,你們要幫做一件事情!”
“切!你還說不是想撩妹?”
丫丫不屑地笑了笑。
費了這麼大勁,還不想合個影,加個V信什麼的,好拿出去炫耀?
在丫丫看來,這貨頂多就一模仿者,能唱出什麼花來?
林傑舉起酒杯,向兩女示意幹杯。
接著,他放下酒杯,向舞台中間,一名駐唱歌手走去。
為什麼非得向這兩個女星證明自己歌神的身份?
事情得從一個月前說起。
一個月前,屌絲林傑意外穿越到了這個和地球有百分之九十相似的平行世界。
他發現自己穿到了一名曾經被譽為“歌神”的人身上。
數年前,這家夥因為太紅,遭到娛樂圈競爭對手的嫉妒,被人在酒裏下了藥,導致嗓子壞掉,聲線受損,無法唱歌。
由於迫害他的人勢力強大,又沒有明顯的證據,他想要複仇也成了奢望。
從此,他便整日借酒消愁,漸漸變得消沉,頹廢,“歌神”的光環,也慢慢被人淡忘。
林傑“過來”後,倒沒想過要替原身恢複光環,隻是原身的一點家產,被敗得所剩無幾了。
他準備憑原身的資曆,混個小康生活也就算了。
誰知壞掉的嗓子根本不值錢,到現在他一毛錢都沒賺到。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因為融合了一個更年輕的生命,林傑的容貌比原身要年輕許多。
而且還獲得了一個係統。
係統說可以幫他恢複嗓音,讓他重返舞台。
隻是需要一個前提條件,必須要開一場個人演唱會,而且觀眾要達到一萬人以上。
如果滿足條件,係統會在他登台演唱之前開啟。
否則,係統消失,連改變的容貌也要恢複。
看似一個簡單的任務,可操作起來卻並不是那麼容易。
首先不說錢的問題,這億萬觀眾從哪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