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望著舞台,一臉茫然。

她也有過少女時光,她也有過偶像。

此情此景,竟有些感傷。

一曲唱罷,林傑鞠躬致謝,台下響起激烈地掌聲。

“哥們,雖然你的聲音不行,但你是我見過模範歌神最有範的一位。”

“對,就憑你這兩下子,到哪都有飯吃!”

對於這些讚譽,林傑隻是笑了笑。

他很清楚,聲音不行,真要去發專輯,開演唱會,誰買你的賬?

“怎麼樣,我唱得還過得去吧?”

林傑把吉他還給文藝男,走到丫丫和李茜麵前。

“還不錯!我同意讓你加V信,不過模仿總歸是模仿,還是不能取代我心目中歌神的地位!”

丫丫拿出手機,操作V信界麵。

“我就是歌神!”

林傑加完V,說了一句。

他的身份若能夠得到丫丫的認可,等嗓音恢複後,重返娛樂圈時會更順利一些!

之前,他也跟其他明星強調過自己的身份,可是沒人跟他較真,都一笑置之。

好不容易逮到一個鐵粉,林傑不想失去這個“重見天日”的機會。

不過,他還是答應了。

“大明星,你還沒說,假如我贏了,你怎麼辦?”

丫丫一楞,的確,自己還沒下賭注。

“你要是贏了,要多少錢,開個價?”

“你覺得我費這麼大勁開演唱會,是為了錢嗎?”

林傑反問。

“那你要什麼?”

“我要你……做我的女朋友!”

林傑似笑非笑盯著丫丫說道。

“好!我答應你!”

丫丫這會還沒談戀愛,再說她這是空頭支票,在她看來,除非太陽從西邊出,林傑才可能贏。

“一言為定!”

林傑說完,林傑便去尋找下一個目標了。

這一個月,他以同樣的方法,找了不少明星,隻是沒向今天這樣和人打賭。

盡管沒人相信他是歌神,但還是有不少明星爽快的答應幫他。

比如,王小強,穎寶。

“丫丫姐,你為什麼要答應輸了做他的女朋友?”

林傑走後,李茜十分好奇地問道。

“因為我不會輸!”

“那萬一輸了怎麼辦?”

“萬一他贏了,我做歌神的女朋友,也認了!”

“瘋了,都瘋了,丫丫姐也瘋了!”

“剛才那家夥明顯比歌神年輕了上十歲!難道人還能逆生長?”

李茜在心裏歎息道。

…………

時間有點晚了,林傑今天的任務也已經完成。

來到公交站旁,準備打車回家。

當他無意間看到站牌的宣傳廣告時,眼前一亮,一個想法浮現在腦海。

這是一個宣傳海報,上麵印著林傑的對手,給他下藥的嫌疑人葉少峰開演唱會的廣告。

葉少峰比他年輕,家庭背景深厚,老爹是娛樂圈的大佬。

葉少鋒出道的時候,林傑依然在歌壇大紅大紫,這樣就阻礙了他的發展。

於是,為了“清道”,葉家人收買林傑的朋友,在林傑的酒裏動了手腳。

“十年了,小峰,我來了!”

“該是我們算清那筆舊賬的時候了!”

林傑在心裏默念道。

第二天早上,林傑給一個叫胡鵬的經紀人打電話。

胡鵬是少數幾個知道林傑真實身份的人,算是朋友吧!

“傑哥,你這消失了一個月又突然出現,該不是又手頭緊了吧?”

胡鵬雖是經紀人,但這些年比林傑混得強多了,偶爾在林傑困難的時候,接濟一把。

“阿鵬,今天找你不借錢,我想讓你幫我籌辦一場個人演唱會!”

“什麼?你該不是喝斷片了,還沒醒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