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對黑龍江的開發---京旗回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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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對黑龍江的開發---京旗回屯

清代乾隆年間開始實行的京旗回屯是清政府實施的一項重要政策。經嘉慶、道光直到光緒年間,清廷先後移駐京師閑散旗丁3700多戶,共15000多人至今天黑龍江省境內的拉林、阿城、雙城、呼蘭等地進行農業生產並練習滿語騎射,這對當地的開發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其實京旗回屯最初的本意主要是為了解決駐京八旗的生計問題。清朝定鼎中原以後,對旗人采取了“恩養”政策,生活所需全部由國家供給,並相繼建立了份地製度和糧餉製度,其目的就是使他們能夠生活無虞,全身心地投入軍事作戰,以保證大清帝國政權的穩固。然而從康熙中期開始,隨著政權的穩定,旗人人口急劇增加,到康熙六十年時,已從順治五年的男丁346931人,上升為696681人。同時,由於清政府嚴禁旗丁從事農、工、商各業,普通旗丁除了披甲當差外無任何額外收入,致使其生活處於不斷惡化之中。到乾隆初年,一部分中下層旗人已陷入“無錢糧,又無產業,實無糊口之資”的地步。這不僅使八旗製度出現了危機,也直接影響了清政府的統治。為此,自康熙朝至乾隆朝,清廷采取漢軍出旗、八旗非正身旗人出旗為民、設立井田、賞賜銀兩、贖回民典旗地、建立養育兵等措施來緩解八旗的生計問題,並為此耗費了巨額帑項。然而收效甚微,更嚴重的是這些措施進一步助長了八旗官兵的依賴性,生計問題還是沒能徹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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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對黑龍江的開發---京旗回屯

乾隆初年,政府中的一些有識之士便開始探討如何從旗人不事生產這一根本上解決問題,最後他們一致認為要為八旗成員籌長遠之計,就必須為之立下“恒產”,由“自為養”取代“官養之”。然而問題是,此時滿族統治者早已在中原地區確立了穩固的統治,王朝初建時那種憑借武力用“圈地”方式奪取漢人土地再分配給滿人的做法早已不合時宜了,要讓北京這些旗人自食其力,歸田務農,便唯有去尚有大片未墾地的邊區屯田這一個辦法。經過實地考察,清廷最終擇定了今天黑龍江省的拉林、阿城等地作為屯田之地,並從乾隆九年起付諸行動。對於這一過程,如果從移民學角度來說,應當是清統治者運用官方權力和財力加以引導、組織、強製推行的一種政府性移民。與增加兵餉等一係列治標不治本的辦法相比較,這顯然有其積極的一麵。如果我們排除其他因素,單從曆史角度來考察,則清代京旗移墾的舉措應該說是一件值得肯定的曆史事件,在客觀上,它促進了移駐地的土地開墾和經濟開發。清廷長期以來為獨占東北的自然資源、維護滿族固有風俗,對包括黑龍江在內的東北實行了封禁政策,人為地限製了內地先進生產技術、經營方式等經濟因素注入黑龍江,嚴重地阻礙了當地經濟的發展進程。而從乾隆初年開始的京旗回屯則使黑龍江各項事業開發有了良好的契機,成為其邊疆內地化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