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月生氣了,做**還是受不了被直麵罵作**。
“你需要工作嗎,不然也沒有那個味了。”劉秉祥卻還要嘲笑。
她不敢真的發作,隻陰著臉生悶氣。劉秉祥便摸她的臉,她推開,劉秉祥收回去問:“龍哥對你挺好吧?”
宛月懂他的意思,沒有辯解。
劉秉祥接著說:“你應該想到我才是‘妖後’的幕後老板,龍哥對我有意見了,這月交到我手上少了許多。”
宛月聽後更加詫異看他了,半晌才接話:“你還在乎那點錢?”
“不在乎?我開酒吧為了啥?為了你?也行。”
“你不信任他,換掉!”
“換誰?你嗎?你行嗎?”劉秉祥笑了說,“你還是做你的頭牌舞小姐吧——龍哥身體不錯吧?”
宛月打他一下,懂得他跟自己透露秘密是當作近密的人。
“他還是我的朋友,隻是上次我警告他做事收斂點——他就給我來這手。我可以不在乎錢,但絕對不允許背叛——你給我傳個話。”
宛月無言了。
劉秉祥再說:“他隻是一條狗,別自以為是頭獅子。”
宛月承認,今天所有開跑車的人才是主子,其他人包括她自己都是奴才。
“隻要真心為我做事,我是不會虧待任何人的。”劉秉祥再親吻她的嘴,她隻有接受,一個長長的、蜜樣的吻。
“他們等咱們了,晚上我再細細品嚐你。”
靜丹獨自在家裏寂寞難耐,曾經初中要好的同學不是上學就是外麵工作,有心下樓陪媽媽又怕聽鄰居問這問那;筆記本拿公寓去了,手機雖然也能上QQ,可是自從有位同學不斷向她肉麻表白,她就很少再上。偶爾也是隱身偷看班級群裏講話,便也知道誰誰找到工作了,誰誰談戀愛了——也有許多人問她,隻回答一句:忙著打工賺錢呢。也接過要好朋友的電話,她隻是含糊說工作的事。她覺得和他(她)們越來越遠了。
隻有看電視劇,惡補多少天、多少年的損失。
晚上吃飯時全家人又坐到一起,老爸才和老媽說起女兒交宏發公子做男朋友的事。老媽先不多問,等吃完飯老爸下去看店,她才到靜丹屋裏細細盤查——有些事情確實需要母女二人秘密交流。
靜丹用沒有呢答複最關鍵的質疑,然後轉告劉總請他們見麵再訂婚的話。
靜丹媽便說:“這還算瞧得起咱們。”
靜丹回應說:“都是人嗎,他們要是瞧不起我才不和他處呢,而且他怕我。”
靜丹媽笑了,捅女兒一下,再叮囑說:“什麼怕不怕的,互敬互愛才好。但你受委屈媽也不幹,管他王侯將相!”
靜丹便接著說:“媽這話我信,誰怕誰呀,都是一樣人。所以你們就正常對待。明天我叫他來,你們看看他,不用慣著他!”
“對,”老媽便來了勁頭,“他娶我閨女,還不得先看我——丈母娘臉色,我可得演好了。”
靜丹再歡笑鼓動:“殺掉他威風,女兒以後好當家。”
但說笑歸說笑,現實卻空白。靜丹媽離開女兒默默想自己竟白活了四十六七年,從姑娘到媳婦到當媽到孩子漸漸長大自己漸漸變老,就要當丈母娘呢,而且是特別有錢人家孩子的丈母娘,該怎樣演戲可是沒譜。睡覺前便又和丈夫合計。
靜丹爸溜達了一下午,倒有些譜了,核心思想是平常心,平等對待,不多插言,相信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