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住宿舍是很複雜但是也簡單的事情,但總有一些預料不到的事情發生。我以為住在宿舍裏,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有人睡覺會打呼嚕,有人腳臭,有人說話嗓門大,有人看電視聲音開的大,有人喜歡開燈睡覺等等因素,我都考慮進去了,我以為我能應付的來,所以我把複雜的事情先想的簡單了。昨天下班回去的時候,時間還比較早,起碼在001號房裏我的幾個同事還沒回來,我就算是睡醒了,也會被後來的吵腥。於是我和馬良一起在他屋裏又幹了兩瓶啤酒,然後暈呼呼的回到001房,酒吧的同事都回來了。我們又在一起聊了一會,我就睡了。當時我就睡覺之前很隨意的把我隨身小包掛在床頭上,然後躺在床上。由於酒精的刺激,困意特濃,但是耳朵邊的噪音卻很大,他們幾個人在一邊看電視一邊喝酒,我迷迷糊糊的一直處於半昏睡狀態,不知道到了什麼時候,我才真正的睡著了。等再醒的時候,是被一個人的聲音吵醒的,大家陸續也都醒了,聽他說錢被偷了雲雲。我以前就聽說宿舍有人丟錢丟手機,就連小靈通也被偷了,我沒在意,準備出去,當我去拿我包的時候,我發現包的拉鏈是開著的,我覺得不對頭,我打開包找錢包——錢包不見了!我搬進新宿舍第一天就遭遇小偷,我的錢包裏現金就20元左右,還有一張身份證,一張牡丹卡,一張張學友北京歌友會的會員卡,還有一張月票。都沒了,聽別人說在垃圾筒裏有可能找到被遺棄的錢包,我出門一看垃圾筒,我的錢包果然還在裏麵,我還抱著一點希望,希望在裏麵還能有我的身份證,但什麼都沒有,全是空的,剩下的就隻有幾張公交車票,我當時的心態比較平靜,我隻是把錢包收起來,起碼錢包上有小偷的指紋,真報警的話錢包也能用上。我的身份證不見了,小偷很有可能拿著身份證去銀行掛失把我的卡號密碼套出來。還有一點是大家的共識——小偷八成就是宿舍內的那兩個人。有兩個人,以前也在火山夜總會上班,後來被開除了,幾個月來一直賴在宿舍裏沒走,天天喊著沒錢吃飯,卻整天泡在網吧裏上網。那段時間,宿舍裏就開始丟東西。當然,沒有證據誰也不會當著麵把話挑明,我在猶豫著是不是要報警。我住宿舍首先是受到張力的排擠,接著第一天睡在宿舍就開始丟東西,這讓我比較窩火,雖然沒丟多少錢,但我現在卻很想找個發泄的理由。
當時我話不多,我洗淑完畢後照樣去上班,和馬良一起。路上我把這事情告訴馬良,馬良一時也沒多少主意,連飯也沒心思吃就開始幹活。
由於沒吃飯,比較餓,幹活前我先喝了一杯果汁。然後一邊幹活一邊不停的往嘴裏塞水果,今天的果盤出的最多,出了140個左右。晚上11點之前我都沒出去小便,後來抽著一點時間出去把水放了,回來接著幹活。等活不忙的時候我問李嘉:
“李嘉,我錢包被頭的事你知道吧?”
“知道啊。”
“你說我應該不應該報警?”按照馬良的意思是丟東西報警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經過我這一層再考慮,就是報了警在人際關係這一塊會有什麼影響,我新來的,對環境不太熟悉,我想征求一下同事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