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你說自己前後投了1.7億美元,會收回來嗎?

顧雛軍:我賣了科龍可以把債還掉。我還擁有亞星、美菱、襄軸及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權,還擁有天津工廠、英國公司、法國管件廠。大概還有1億美元的股權,也就是虧了7000萬美元。

記者:如果賣了,你所說的產業報國的理想還會實現嗎?

顧雛軍:(很激動)這不是我自己的選擇。科龍是我們所有公司最有靈魂的、最閃光的、最耀眼的一個企業。有了科龍,我可以和伊萊克斯的老板平起平坐。沒有科龍的格林柯爾係,是一個沒有靈魂的係統;沒有科龍的顧雛軍,就隻是一個三流企業家了。我對社會、對國家,都做了我應該做的事情。

現在可能所有的人都很失望--自己會很失望,因為一心想做事,卻這麼垮了;媒體會很失望,因為他們的猜測沒有得到證實;對手會很失望,因為他們拿不到科龍公司,我絕不會賣給他們……

記者:半年以前,你還很惋惜唐萬新,現在有人說你是唐萬新第二了?

顧雛軍:我比唐萬新好一點。我沒有欠那麼多錢。我把科龍賣了能把欠債還上。我可能會隻身一人離開中國,我不會欠國家一分錢。

顧雛軍最後一次接受《英才》記者采訪的時間是7月14日。這時,顧雛軍心裏的最壞打算是“隻身一人離開中國”。這一天,他們在北京一家酒樓待了三小時。起身時顧的陪同人員說:他馬上要飛到想買科龍的那個企業所在的城市去了。等顧總賣了科龍,他會還清所有的借款,然後他可能去國外某所大學做教授。顧雛軍本人也希望,自己和科龍的經曆以後能夠成為中國企業的經典案例,讓大家都來討論民營企業家生存環境的問題。

這時的顧雛軍還沒有想到他的結局會是進監獄。

2005年7月下旬,種種跡象表明事態似乎正在好轉,所以顧雛軍也沒有想到聘請代理律師。當時中國證監會查出格林柯爾幾年來累計挪用科龍20多億元資金,但大多數已經還上,餘額約3億元左右。顧雛軍認為賣掉科龍後這些錢很快能還上。

2005年7月22日,顧雛軍召開公司高層會議。會上顧雛軍宣布將要出售科龍。顧還在會上承認挪用了科龍3億元資金,理由一是形勢所迫:企業為了做大,就可能打一些法律的擦邊球,這是被逼出來的;二是數額不多:相對於科龍100億元的營業額,3億元實在算不上什麼;三是法不責眾:上市公司隻要查,多少都有些問題,這是體製的弊端。顧雛軍還在會上說,科龍危機行將過去,而其本人更不會就此跌倒。

直到2005年7月底,中國證監會對科龍的調查報告仍秘而不宣,全國工商聯在其間積極斡旋,市場傳出顧雛軍將賣掉科龍、安全落地的消息,但令所有人沒想到的是,地方政府決定立即采取行動。7月28日,廣東省召開專門會議,通報有關立案消息。第二天,顧雛軍在北京機場被捕。

2005年7月29日,顧雛軍被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刑拘理由為顧涉嫌“編製虛假財務報表罪、虛假出資罪、挪用資產罪”。隨後,佛山市檢察院批準對顧執行逮捕。

直到2006年1月,佛山市公安局才完成了對顧雛軍案的偵查,隨後將該案移送至佛山市檢察院。佛山市公安局出具給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意見書》載明,公安機關經偵查後認定,顧雛軍共涉嫌四項罪名:虛假出資罪、虛假財務報表罪、挪用資產罪、職務侵占罪。其中,“職務侵占罪”是公安機關在延長偵查階段發現的一項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