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根據走訪調查,陳偉和妻子有一個和睦的家庭,馬上就是要做父親的人,誰也不會注意到他。
可就是這次問話,偵查員發現一些破綻,而且這些破綻都在將嫌疑指向陳偉。
首先是他妻子落水後,他爬上岸之後並沒有第一時間尋求幫助,反而孤身朝著劫匪逃跑的方向而去,很明顯這不正常。
他沒受傷之前,加上妻子都不是三名劫匪的對手。哪怕當時他能追上,在腹部受傷的情況下,他根本不可能打過三名身體強壯並且持有武器的凶手。
從劫匪的角度來說,作案動機是為了搶錢快活,沒道理不拿走馬小芳口袋裏的現金,很顯然這些人並不是為了搶劫。
還有就是現場勘察到的情況來看,如果劫匪真的是三個人,那案發現場就應該有五個人的足跡,可河邊隻發現幾個重疊的腳印,這說明當時在河邊的應該隻有兩個人,很顯然這兩人就是陳偉夫婦。
偵查員在詢問醫院方麵得知,陳偉的兩處傷口都是從上朝下刺入腹部。
一般來說,如果這兩條傷口都是打鬥過程中被劫匪捅傷,刀口基本不可能是這種形狀,從上而下隻有紮的時候才會出現。
結合當時的情況來看,幾人打鬥在一起,劫匪反手持刀的可能性不大,那這樣的話,隻有一個情況。陳偉腹部的兩處傷口,是他自己用刀捅的。
以上所述,都在說明他在說謊。
一個匪夷所思的想法出現在所有偵查員腦海裏,馬小芳很有可能是陳偉所害。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他為什麼要殺掉自己的妻子,而且妻子已經懷孕7個月?
據調查,陳偉今年27歲,中學畢業後就來到本市進行打工,曾進廠打過螺絲,工地搬過磚。後來他想著不能老是給別人打工,就打算學一門手藝,思來想去之後,他進入一家理發店當起學徒,打算以後自己做老板。
就這樣,一學就是兩年,陳偉也從學徒變成理發師。
可是啊,愛情總會不經意間降臨!
3年前,正值春節前夕,馬小芳來到理發店做頭發認識了陳偉,那時候的陳偉雖然打拚多年,但手裏並沒有任何積蓄,就連房子也是租的。
經過半年的了解,馬小芳覺得陳偉為人老實,有上進心,便和他確定了關係,半年後,馬小芳不顧父母反對,毅然決然選擇要嫁給他。
當時陳偉父母為兒子的終身大事著想,加上又特別中意這個兒媳婦,把老家的房子賣了3萬塊拿給陳偉,讓他在本市用作購買房子的首付款。
婚後,兩人開始努力工作,馬小芳對此並沒有任何怨言。兩人每個月賺到錢一部分用於償還貸款,另外的攢下來,打算開一家自己的理發店。
生活總是不會虧待努力的人!
辛苦奮鬥,加上陳偉父母售賣小麥的錢,兩人終於得償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