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象上看,財務是企業的資金運動或財務活動;從本質上看,財務是企業財務活動所體現出來的財務關係,即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經濟關係。
一、財務的現象
不同企業麵臨的財務問題是相似的。比如,為了興建一座棉紡廠,需要籌集資金,購建廠房,購買紡織設備,購買棉花等原材料,招聘工人和管理人員,即需要具備三大要素:勞動資料(廠房、設備等)、勞動對象(棉花等原材料)和勞動者(工人、管理人員等)。購進棉花等原材料之後,先把棉花紡成紗,然後再把紗織成布,最後把布銷售出去,即要經曆資金籌集、供應、生產、銷售等過程。
在供應過程中,一方麵采購原材料,另一方麵支付購貨款,也可能形成應付賬款,即原材料已購進,貨款還沒有支付。在生產過程中,一方麵生產產品,另一方麵還需要給生產工人和管理人員支付工資。在銷售過程中,一方麵銷售產品,另一方麵收回貨款,也可能形成應收賬款,即產品已經銷售,但貨款還沒有收回來。
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是實物運動和資金運動的統一。一方麵是實物運動,即棉花(原材料)-紗(在產品或半成品)-布(產成品);另一方麵是價值運動或資金運動,即貨幣資金-固定資金和儲備資金(廠房、設備占用的資金,以及原材料占用的資金)-生產資金(在產品或半成品占用的資金)-成品資金(產成品占用的資金)-貨幣資金。
從現象上看,財務是企業的資金運動或財務活動,隻要有資金運動,就需要進行財務管理。以現金為核心的企業資金運動,如圖1-1所示。
圖1-1
以現金為核心的企業資金運動
圖1-1的右邊是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運動,左上邊是發行股票、債券等資金籌集活動所引起的資金運動,左下邊是購買股票、債券等投資活動所引起的資金運動。相應地,企業的財務活動,可以分為資金籌集活動、生產經營活動和投資活動。
二、財務的本質
現代企業理論認為,企業是一係列交易契約的耦合體,包括明文規定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的顯性契約和由交易習慣、社會慣例等規製的隱性契約,主要有股權契約、債權契約、勞動契約、商業契約和稅收契約等,分別體現了企業與股東、債權人、職工、供應商、客戶和國家等利益相關者之間平等的經濟關係。企業的總體契約結構,如圖1-2所示。
從本質上看,財務是企業財務活動所體現出來的財務關係,即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經濟關係,包括:①與股東之間的財務關係。一方麵,企業
圖1-2
企業的總體契約結構
通過發行股票吸收股東的投資,另一方麵,股東作為所有者在企業擁有所有者權益,企業要向股東支付股利。②與長期債權人之間的財務關係。一方麵,企業通過發行長期債券或長期借款等方式獲得長期債權人資金的使用權,另一方麵,企業要向債權人償付本金和利息。③與供應商之間的財務關係。在采購原材料過程中,會形成應付票據、應付賬款,企業應在短期內償還;④與職工、管理人員之間的財務關係。職工、管理人員為企業的生產經營付出了勞動,企業應給職工、管理人員支付報酬。⑤與客戶之間的財務關係。在產品銷售過程中,會形成預收賬款或應收賬款。預收賬款作為一種債務,應通過及時給客戶供貨來償付。應收賬款作為一種債權,應及時收回。⑥與國家之間的關係。繳納稅金是每一個企業應盡的義務,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應交稅金,應及時繳納。此外,本地居民和社區、自然環境、人類後代、非人物種等受到企業經營活動直接或間接影響的客體,也是企業的利益相關者。這些利益相關者都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注入了一定的專用性投資,或承擔了企業的經營風險,為企業經營活動做出了一定的貢獻。所以,都應在企業擁有相應的權益,應從企業得到相應的報酬或補償。企業不能僅對股東負責,而應對所有利益相關者負責;企業不能僅追求利潤最大化,而應承擔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道德責任和慈善責任在內的多項社會責任。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29個州相繼修改《公司法》,從法律上明確了利益相關者的權益並予以保護。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81條規定:“上市公司應尊重銀行及其他債權人、職工、消費者、供應商、社區等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