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如何是好(6)(1 / 1)

“很好啊,”李劫聽完,聲音變得很愉快,“真的,你回答得很出色。別擔心,什麼事也沒有。梁衛東什麼證據把柄也找不到。”

“他會不會查到我?”

“不會。我不是敷衍你,他現在隻能從一些轉資卷宗著手,那對他來說是黑錢,他經不了官,也不能委托別人。而他自己,”李劫笑了,“他實際上己經沒有查那些資產走向的權力了。你才有。”

“那你為什麼不事先提醒我一下?讓我有個準備也好啊。”傅傑的情緒還是不能平定,他埋怨。

“我怎麼通知你啊?在梁衛東之前趕到梁家通知你?還是給你打電話?你有電話嗎?讓我打給梁家的宅電?”

李劫的話讓傅傑無話可說,他想了想,口氣變了,再不慌張失措,“李大叔,你把上次的錢兌現了吧。我要錢,我要買手機,還有,我手邊也要有些現錢。”

“你要現錢?要錢幹什麼?你沒法藏,也藏不住,會壞大事的。放心吧,是你的都給你留著呢,錯不了。”

“不,我必須有錢。我想過了,就算我手裏沒有錢,可那些事我也己經做了。沒錢那些字就不是我簽的了?白條子和錢有什麼不同?我該是什麼罪就是什麼罪。李大叔,我要我的錢,馬上就要。”

電話那邊沉默了。

天又黑了,老樓又沉寂了下來。一樓的臥室裏照舊亮起了昏黃的老式小燈泡,傅傑一個人坐在屋子中間,離得梁東華有些遠,這個距離讓他有點安全感。

可空曠是種另類的重壓。

白天發生的事情讓傅傑的腰挺得筆直,提起了所有的警覺和精神,來思考。核心隻有一個,還要在梁家住下去嗎?

在這裏住,會得到什麼;再住下去,會失去什麼?很可能是自由,被關進監獄去!

他並不懂法,隻知道守法。那其實也不是什麼守法,隻是從生下來到現在,就做個老實人,一點都不去侵犯別人,有意無意的都不,所以才沒犯法。可現在不同了,他不知道自己到底犯沒犯法,先簽的那些合都是梁衛東李劫送上門來讓他簽的,他想就算是有罪,也不會怎麼大吧。可後麵呢?他己經知情了,而且獲得了好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