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龍芯2號的一些說明(1 / 3)

(我很少轉載一些東西,但是這個卻感動了我,中華民族的脊梁骨,錚錚男兒!隻想說,好樣的!)

關於龍芯2號的一些說明

胡偉武

2005.07.27

1.龍芯的知識產權問題

計算所在設計龍芯處理器之初就非常重視知識產權問題。由於采用了部分MIPS指令係統中的指令,因此對MIPS公司的有關專利進行了深入的檢索和分析。根據我們的檢索和分析結果,到目前為止,龍芯處理器的所有設計,不存在對MIPS公司專利的侵權問題。

與MIPS的知識產權糾紛最常見的是MIPS指令係統中的幾條(32位模式為4條,*位模式為8條)訪存地址不對齊(UnalignedMemoryAccess)的指令。MIPS公司為這幾條指令的的實現方法在美國、日本、韓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申請了專利。而且以這幾條專利為武器對MIPS公司的知識產權進行了正當的保護。過去就有美國公司由於這幾條指令的陷入與MIPS公司的知識產權糾紛。但龍芯不存在對這幾條指令的侵權問題。(1)到目前為止,在市場上銷售的所有龍芯處理器和龍芯IP都沒有實現這幾條指令。(2)MIPS公司沒有在中國申請與這幾條指令有關的專利,因此尤其是在中國市場,不存在對這幾條指令侵權的問題。

此外,MIPS公司申請與這幾條指令的時間為1986年,美國專利法對該專利的保護期限是20年。

MIPS還有其他一些專利,如關於媒體指令的專利以及關於大尾段(BigEndian)和小尾段(LittleEndian)切換的專利。不過,這些專利一般不會有人去用。如龍芯2號中實現了完全自己定義的100條左右的媒體指令,隻實現了小尾段的數據格式。

值得指出的是,MIPS公司與計算所一直以來都在進行密切的聯係,雙方領導人已經進行多次友好的互訪(其中包括計算所所長和MIPS的CEO)並進行了友好協商。MIPS公司希望計算所取得“MIPS兼容”的許可權,計算所也希望最後從MIPS公司取得與MIPS兼容的授權。取得授權的主要目的是:(1)實現上述幾條指令並在全球範圍內合法銷售。(2)充分利用MIPS兼容的品牌優勢。(3)取得MIPS許可權後,同時取得MIPS公司在設計、驗證等方麵的全麵技術支持。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計算所希望借這個機會明確表示,以後計算所在描述龍芯2號處理器的指令係統時,不再用象“MIPS-like”或“類MIPS”這種容易引起歧義的詞語,將明確指明龍芯處理器使用“龍芯指令係統”。目前的龍芯指令係統主要由以下四個部分組成。(1)MIPSIII指令集中不涉及MIPS專利的部分指令;(2)龍芯1號或龍芯2號自己獨有的普通用戶態指令,如乘累加指令(MIPSIV中定義了乘加指令,但龍芯2號沒有采用)等;(3)部分與處理器結構緊密相關的核心態指令,如對Cache或TLB操作的指令(這些指令一般隨結構的不同而不同,即使在MIPS的不同處理器中也是如此)以及在未來的龍芯3號中進行多核之間同步和通信的指令等;(4)龍芯獨有的媒體指令。隨著龍芯處理器的發展,龍芯指令係統還會進一步增加新指令。對於龍芯1號的產品手冊,計算所和龍芯公司也將逐步更正。

同時,計算所將繼續和MIPS公司協商關於龍芯實現“MIPS兼容”的授權問題。如果最後龍芯取得MIPS的指令係統授權,計算所將進一步實現MIPS指令係統的其他有關指令,並在通過MIPS公司的完整技術測試和許可後,在龍芯指令係統的基礎上,說明“MIPS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