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國四十三年整編
1.第一軍團,轄
第1軍,轄第58、27、26師(原第50軍)。
第2軍,轄第81、84、57師(原第67軍)。
第3軍,轄第9、10、32師(原第87軍)。
第4軍,轄第24、23、22師(原第5、19軍)。
2.第二軍團,轄
第7軍,轄第69、19、17師(原第18軍)。
第8軍,轄第68、34、33師(原第52軍)。
第9軍,轄第42、46、41師(原第75軍)。
第10軍,轄第19、51、93師(原第80軍)。
上述2個軍團、8個軍、24個師。
二、民國四十五年至七十年的變動
(一)民國四十五年至六十年部隊調整
1.民國四十五年
撤銷第4軍,以該軍為基幹編成陸軍預備訓練司令部,另一部撥空軍高炮部隊。
撤銷第7軍,以該第一部撥海軍陸戰隊,另一部編成606炮兵群。
撤銷第22、23、24師,以其為基幹,編成第1、2、3、4、5、6、7、8、9等九個預備師。
將第45師撥海軍總部改為陸戰師。
2.民國四十八年至五十一年
民國四十八年實施前瞻計劃,及輕重備師整編,將第17、19、26、27、32、33、34、41、58、68、69、81、84、92、93等15個師改編為前瞻步兵師。
民國五十一年,將第9、10、46、49、51、57等6個師,改編為輕裝步兵師,俾便於山地及特種地區作戰。
3.民國五十五年至五十九年
民國五十五年,將81師撥海軍編為陸戰第2師。
民國五十九年野戰部隊整建完成:
甲種師。2個裝甲師,每師2個裝甲兵旅。
乙種師(重裝步兵師)。第69、58、84、17、19、27、34、93、26、68、92、33師(三旅九營製彈性編組),由前瞻師改編。
丙種師(輕裝步兵師)。第9、51、57、46、10、49等6個師,由原6個輕裝師改編,采五營彈性編組。
預備師。第1至第9等9個師,以裁減12個新兵訓練中心充實,並以二個前瞻師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