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賭技初試(1 / 2)

早晨,雨過天青,碧空如洗,又是一個豔陽天。

上午,岩基領著熊逸來到弄桫鎮那棟灰色樓房,走進賭場。

弄桫鎮的這家賭場格局與澳門、曼穀甚至大洋彼岸的拉斯維加斯的賭場一樣,燈火輝煌,設施齊備,服務周到,吃喝拉撒加上女人毒品,一應俱全,就是規模小一點。進門走廊兩邊是兩排老虎機,再往裏是一間大廳,廳內置放著幾十張押大小豹子的台桌,大廳中央則是最熱鬧的地方——押21點的賭台。上次,岩基就是在這輸光了身上所有的錢,還捎帶他漂亮的媳婦。因弄桫鎮地處老、泰、緬三國交界的地方,來這兒賭博的人三六九教,既多且雜,一間大廳裏熙熙攘攘,人聲鼎沸。上個世紀70年代的賭場沒有今天的規矩多,在賭場賭徒們可以盡情發泄,隻要你不影響賭場正常營業就行。贏了錢的玩家趾高氣揚,一臉得意,身邊簇擁著一群粉黛描紅、諛媚獻身的女人;輸紅了眼的賭徒青筋暴跳,怒目赤麵,旁邊依然圍著一群人——一群放高利貸的男人。唉!賭場之所,讓人迷竅、令人墮落、使人瘋狂、致人無可救藥,賭場實乃虛幻輝煌的阿鼻地獄。

押大小豹子的台麵,人跡不旺,隻有21點的賭台前人頭攢動,暄鬧聲震。

熊逸與岩基來到押21點的賭台前。

玩21點太簡單了,就是每位發兩張牌,兩張牌的點數加起來,與莊家的點數比大小,誰大誰贏,莊家點數大就收掉玩家押的錢,玩家的點數大莊家就按他押的錢數賠,莊家與玩家的點數一樣就扯平,如果玩家的點數是21點莊家就得按1.5的比率賠,而莊家的點數是21點仍然隻收去玩家押在賭台上的籌碼。公平吧,看起來似乎很公平。

大約是囿於賭場規模的緣故,這個21點的賭台沒設專門發牌的荷官,直接由莊家洗發牌,自然莊家是賭場的人,與莊家賭就是與賭場賭了。這位莊家是一位帶粵語口音的年齡不大的男子,人雖年輕,可他玩牌的手法非常嫻熟,每一輪賭博後他都要換一副新卜克,並當著大家洗牌,讓人切牌(實際還是莊家切,隻是讓玩家說怎麼切莊家就怎麼切),才發牌給玩家。表麵上看十分公平,大家都是在憑運氣,每一輪的賭博也有幾人贏錢,實際上隻要你細心,你就會發現莊家收進的錢遠遠超過支付的賭資。熊逸隻瞧了會,就看出莊家洗牌發牌的破綻,這帶粵語口音的男人在洗牌時,就以魔術般的技巧將幾張好牌藏於一疊卜克牌的底下,比如A(A在21點的玩法可作1點也可作11點)J、Q、K(J、Q、K為10點)10等牌,然後在發給莊家自己的牌時,以迅速的手法抽出底下的牌,如此而已。這種老千的手段在一般的賭徒麵前可說是天衣無縫,能把這些被戲稱為磴子(傻瓜)的賭徒玩得暈頭轉向,找不到北。可它在熊逸眼裏實在屬太低級別的檔次,說句不誇口的話,這家夥若與熊逸單挑用不了太久的功夫,隻怕連底褲都會輸掉。

莊家又拿出一副新牌開始洗牌,他剛洗完時,熊逸立刻擠進玩家群第三的個位置(在有的賭場,一旦開賭玩家是不可以隨便變換位置的,如果是那樣,其實也是難不到熊逸的),然後掏出身上所有的錢押上。真是神了,熊逸的牌竟是A與J,加起來21點,而莊家則隻有20點,按規矩玩家拿到21點,又比莊家點數大,莊家得按1.5的倍率賠錢。熊逸再一次押錢的時候又換了個位置,而且還是全數押上所有的錢,結果沒有懸念,莊家仍然按1.5的倍率賠錢。熊逸吆三喝四,大呼小叫,裝出一副興奮不已的賭徒模樣,好像他真的是鴻運高照,財神爺附體,不一會他贏的錢(籌碼)就成了一個龐大數字。莊家滿頭大汗,不敢再發牌了,他鬧不明白這個瘦小的年輕人何以運氣如此之好,要再這樣賭下去,恐怕賭場就得關門了。他握著牌沒發,眼睛看著那位賭場管事,不知該如何是好。

這位莊家哪裏知道,他今天遇到了一個不知勝過他多少倍的牌技高手,他在交錯切牌洗牌時,熊逸就瞧清了這一副牌從頭至尾的重疊順序。這可是真本事,非比一般小兒科的千術,要在一瞬間看清並記牢一副牌的排列次序,這得需要鷹一樣的眼睛與計算機那般高速運轉的腦袋——接下來,熊逸隻需要在玩家中間選一個合適的位置,就一定能夠拿到點數最大的牌。當然,如果莊家也是一位不錯的老千,熊逸還會用另一種方法擊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