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2月,惠特尼個人出資1000萬美元創辦了惠特尼公司。惠特尼公司首先使用了“風險資本”這個詞,並最終獲得了整個行業的認同。當時,《紐約時報》把惠特尼公司稱為一家“金融投資公司”,但它的創始人惠特尼顯然不喜歡這個稱謂,而且這家公司確實不同於一般的“金融投資公司”。在一次頭腦風暴之後,一個關於公司的全新描述誕生了:私人風險資本投資公司。這家公司旗下有6名專業人士,主要負責項目的評估,以確定它們是否值得投資。惠特尼後來回憶說:“惠特尼公司成立之初是多少抱著服務他人的宗旨的。當然,我也希望賺錢。”
惠特尼公司開張的第一年,一位有著法國口音的男士來到這裏,進行了為期數天的考察和訪問。這位男士就是多裏奧特。1941年,多裏奧特受馬薩諸塞州州長之邀加入了戰後調整委員會,主要任務是幫助新英格蘭地區的經濟走出低穀。經過一番研究,多裏奧特認為,新英格蘭地區的重生取決於盤活資本:因為戰爭的衝擊,銀行變得很保守,拒絕向那些剛剛成立或者即將成立的小企業提供貸款,而像洛克菲勒和惠特尼這樣的富有家族財團數量又太少,遠水解不了近渴。所以,雖然新英格蘭地區有大量的學術機構和科研單位,但它們一直在為不能把技術方麵的創新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而苦惱。如果可以吸引足夠的資本進入,那麼這些專家學者的智慧無疑能發揮巨大的能量,進而推動新英格蘭地區的經濟走出困境。於是,多裏奧特建議說:“如果我們希望國家強大,就不應徘徊不前,繼續依靠前人的蔭庇生活。我們應該像祖先當年打江山一樣冒險創業。”最後,戰後調整委員會的成員們同意成立一家新型投資公司——與洛克菲勒和惠特尼經營的風險投資公司相似,但又完全不同的公司——它不屬於某個家族財團,可以通過多種渠道融資,並且可以公開上市。
事實上,當多裏奧特和他在新英格蘭地區的合夥人充滿激情地創辦自己的企業——美國研究與發展公司(ARD)時,“風險投資”這個詞在廣義上已經存在了幾個世紀。像費迪南德二世和伊莎貝拉王後就屬於早期的風險資本家,因為他們看中了哥倫布征服海洋、探索未知世界的雄心,並最終資助這個年輕人發現了新大陸。但嚴格來說,“風險投資”是20世紀中期美國的發明。更具體一點,多裏奧特才是第一位經營正規的風險投資公司的專業人士,正是在他的大力促進和領導下,風險投資才逐步發展成為一個真正的行業。不過,在興起之初,這個行業似乎並不被看好。美國的《金融》雜誌在評論多裏奧特發起成立的美國研究與發展公司時,稱它為“這個國家所擁有的最具發展潛力的企業之一”,但同時也認為“大多數這樣的企業都會成為理論家的‘盲目的夢想’,或者頂多是他們異想天開的想法”。
《金融》雜誌的這一說法在某一階段似乎確實言之有理。因為盡管多裏奧特精心經營,但美國研究與發展公司的業務在最初幾年沒有什麼起色,他總是因為資金匱乏而苦惱不已。1949年,他們投資了11個項目,雖然其中有6個可以贏利,但沒有一個能夠挑起大梁,加上他們一兩年前投資的項目紛紛陷入困境,公司麵臨的壓力越來越大。同年,公司進行了首次公開募股,但沒有一家像樣的投資銀行願意承銷它的股票。一年半的時間過去了,這些新發行的股票還有57%沒有售出。多裏奧特原本希望公司能於1949年實現盈利,沒想到它仍然入不敷出,甚至欠下了近5萬美元的債務。1952年,美國研究與發展公司已經在16家公司注入了400萬美元資金,而當年這16家公司的銷售總額隻有6000萬美元,發展非常緩慢。
多裏奧特受到的指責越來越多,但他依然沉著冷靜。他尖銳地提醒他的批評者,把公司做大絕非一朝一夕之功,“所謂風險投資就要承擔巨大的風險,不過這種風險是可以預先估量的”。事實上,美國研究與發展公司所投資的企業有一半以上是新創立的,而且這些新創立的企業在各自的領域裏都是開路先鋒,蘊涵著廣闊的發展前景,它們所需要的僅僅是時間。這種遠見使得多裏奧特一直堅持自己的戰略投資理念,他相信自己投資的企業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一定能夠獲得豐厚的利潤,自己絕對不能為了迅速獲得利潤就幹些倒買倒賣的勾當。“如果你有一個高燒39度的孩子,你會賣了他嗎?我經手的公司即使現在發展順利也一定經曆過危機、遇到過風險。”正因為堅持戰略投資理念,多裏奧特經常需要花上10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來輔佐一家企業慢慢成長。這也是為什麼他總是把自己投資的企業稱為“我的孩子”的原因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