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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過知情重。
可是,愛情那麼多樣多變,如何抓得住那最美最絢麗的一朵,把它放在婚姻裏,經受瑣碎生活的打磨仍然不會萎謝,日久恒新?
羅蘭說過:“當你真愛一個人的時候,你就會忘記自己的苦樂得失,而隻是關心對方的苦樂得失。”
這樣高尚聖潔的愛,如天使遺失在這凡塵俗世裏的珍寶,隻有心地純淨的人才能擁有。
問題是,即使擁有了這樣的愛或者付出了這樣的愛,仍然會犯下愛的錯,張愛玲愛得算徹底吧,低到塵埃仍然滿心歡喜地開出花來,可張愛玲的愛就是錯,不認錯也是錯。
如此,愛情便如包裝精美的物件,需要使用才知道功能是否齊全。可愛情到底不是物質,它虛無縹緲,隻可意會不可言傳,更多的時候,它披著華美而浪漫的外衣,讓人霧裏看花,越看越美,難以明辨。就如同阮玲玉當初愛上紈絝子弟張達民、王映霞愛上風流才子鬱達夫,轟轟烈烈的開始換不來圓滿的結局,昔日的海誓山盟都變成剜心的利刃,以致生命不堪承重,舉步維艱……
於是,一份感情擺在麵前,是去擁有,還是舍卻,成了一道難題,而這道難題,橫亙在每個女子的麵前,是人生中必不可少也必須麵對的,隻有智慧的開解,才會獲得幸福和圓滿。
還記得那個《前世姻緣》的故事嗎?
從前有個書生,和未婚妻約好在某天某日結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卻嫁給了別人。
書生受此打擊,一病不起。這時,路過一遊方僧人,從懷裏摸出一麵鏡子給書生看。書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絲不掛地躺在海灘上。第一個人路過,看了一眼,搖頭歎息了一聲,走了;第二個人路過,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蓋在女人身上,走了;第三個人路過,停下來挖了個坑,小心地把女人的屍體掩埋了。
僧人解釋說:“那具海灘上的女屍,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個路過的人,曾給她蓋過衣服,她今生與你相戀,隻為還你一個情。但是她最終要報答一生一世的人,是那個把她掩埋的人,那個人就是她現在的丈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