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錯再錯,真情難得(3)(1 / 1)

因阮玲玉“嫌貧愛富”而被拋棄的張達民氣急敗壞,跟自己同居了八年、因他而成為一代影後的女人想把他甩了,他怎麼咽得下這口氣?仇恨和嫉妒讓張達民發了瘋,人性中所有惡劣的本性都被激發了出來。

曾經所有美好的過往終於撕開了溫情的麵具,露出醜陋、猙獰的麵目,“隻要你過得比我好”這樣的虛言假意被現實無情地揭露,好合好散的情節隻限於高素質的戀人,如若運氣不好遇上了張達民似的小人,想要離開他獨善其身簡直比登天還難。“你不仁,我不義”,這個表麵上看起來灑脫的男人骨子裏就是個斤斤計較、無惡不作的無賴,他無法忍受阮玲玉甩了他並過上安逸富足的生活,他像魔鬼般糾纏阮玲玉,敲詐、勒索,不擇手段,而且勒索金額一次比一次大,越來越貪得無厭。

起初,阮玲玉為了息事寧人,背著唐季珊滿足張達民一次次無理的要求。可是,欲望的血盆大口一旦打開,就沒有滿足的時候,張達民覺得阮玲玉軟弱可欺,變本加厲地糾纏她、勒索她。這件事還是被唐季珊發覺了,唐季珊當然不願意,冷顏令色道:“你要給他錢是可以的,我是不給的,但是我覺得你這樣給下去的話,是沒完的,他是一個無賴。”言外之意是,你不要拿著我的錢去養小白臉。阮玲玉左右為難,怕得罪了唐季珊,就對張達民退避三舍,不肯再給他錢了。

於是,張達民一不做二不休,一紙訴狀將阮玲玉告上了法庭,誣賴阮玲玉以前住在他們家的時候,偷走了他們家很多東西,還把這些東西送給了唐季珊,這等於把唐季珊也告了。這無賴的做法也太惡毒、太可笑了,若是在現在,別說這事已經過了訴訟期了,就說他屢次敲詐阮玲玉就夠他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可惜當時阮玲玉沒有錄音筆,在被敲詐時也沒有保留證據,可見生不逢時也是上天注定,阮玲玉命不好,遇上張達民這麼個無賴不說,看似多情的唐季珊同樣上不了台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