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成長中的好老師(2)(1 / 1)

生活技能不能少

近年社會出現一個新現象,即女兒的生活不能自理:7歲的女兒隻吃喜歡的麵包款式,否則寧願挨餓;8歲的女兒不懂使用筷子,要人喂飯吃;9歲的女兒不願背書包,不會收拾書包;10歲的女兒不懂係鞋帶;12歲的女兒不敢單獨過馬路……

乍聽起來令人吃驚,其實環顧周邊,這種現象並不少見。

不少人、特別是當媽媽的,會認為是生活小問題,無需大驚小怪,但卻反映父母在教育中出了偏差。千萬別這些事情當小問題,嚴重的會影響子女的發展,甚至影響她的一生。

天下父母哪有不疼愛自己子女的。很多家庭隻養有一個女兒,更是愛惜有加。但是,過分溺愛不等於疼愛。一項調查發現,有七成的家長過分保護子女,事事為子女代勞,或安排保姆完成,令子女無從或無需學習種種生活技能。這到底是疼愛,還是過分溺愛,很值得探討。一般認為,當父母的,甚至爺爺奶奶,為女兒代勞有什麼不可?家中反正請有保姆,要保姆替女兒做又有何不妥?女兒自幼學會生活技能,是將來掌握生存技能的基礎,媽媽若事事代勞,她們樣樣都做不來,將來何以謀生呢?

有這樣一個寓言:

一天,媽媽要外出幾天,做了個夠吃幾天的大餅,套在兒子的脖子上,但是幾天後回家,發現兒子已經餓死了,而套在脖子上的大餅,這樣一挖個窟窿僅吃了嘴邊的一小部分,就是因為兒子除了會吃嘴邊的食物,連移動脖子上的大餅都不會!

事事代勞,剝奪了女兒今天學習的權利,削弱了她們長大後謀生的技能。

有的媽媽認為,生活上事事代勞,是要讓女兒多點時間學鋼琴、小提琴,學繪畫、英語,怎能說是過分溺愛。學習藝術掌握外語,僅是幼兒教育的一方麵,但從小教導“自己事情自己做”,則是教育下一代的至理名言,對培養女兒的責任感及良好的性格極有幫助。因此,媽媽必須按照女兒的年齡,安排合適的職責,讓她們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些媽媽不但重視教授女兒生活技能,還將女兒送到青年會的小廚師班,讓女兒學習烹飪。當女兒向父母捧上自己親手做的食品時,一份孝心盡在不言中。女兒的社會責任感就是從學做點滴事情中培養出來的。

女兒學習生活技能,更可從中學到做事的毅力和不折不撓的精神。教授女兒生活技能,還要堅持天天做,養成習慣,毅力便培養出來了。女兒學做每件事都會遇到困難,要教會她們如何克服;遇到問題,要教會她們學會溝通,請教大人,請教同學;當她們能成功做好一件事時,還要鼓勵她們幫助他人。這是教授生活技能更深層的意義。忽略這方麵的培養,意誌會較脆弱,遇到困擾往往容易做出傻事。一位名牌大學的應屆畢業生,進入一家公司任職客戶服務主任兩個多月,因感到工作壓力大而跳樓自殺。倘若從小學習生活技能,並培養堅強毅力和無畏達觀的性格,定能克服工作中的困難,踏上成功之路。

溫室的花朵固然美麗,但經不起風吹雨打。從小讓女兒得到鍛煉,正是為她們長大後能經得起社會的風浪,不論順境還是逆境,都能克服困難,譜寫美滿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