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把火,裝修辦公樓。
曹操走馬赴任以後,他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給洛陽北部尉的辦公大樓搞了一次大張旗鼓的裝修。當然這個裝修不是搞內部裝修,改善辦公條件,不是這樣。而是給洛陽北部尉的四個大門搞外部的裝修。他這個裝修就是做給別人看的,對內凝聚人心、振作精神,以煥然一新的麵貌迎接即將到來的種種挑戰;對外就是要表明一個立場,宣揚一種態度:從今天開始,洛陽北部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作為的時代,已經一去不複返了。從我曹操上任之日起,再有誰敢作奸犯科,在我太歲頭上動土,對不起,我絕對不會心慈手軟。
第二把火,懸掛五色棒。
曹操專門找了一個工匠,定製了一批特殊的刑具——五色棒。就是拿又粗又長的大棍子,塗上五種顏色,青、黃、赤、白、黑,然後懸掛在辦公大樓的大門兩側,一邊掛上十幾根。在太陽光線的照耀之下,五彩繽紛,顯得特別紮眼。懸掛五色棒的用意,和咱們民間傳說裏麵包公在他的開封府擺放龍頭鍘、狗頭鍘、虎頭鍘三口鍘刀的用意是一樣的,是想要取得一個威懾的作用,嚇唬人。同時曹操還宣布:從今天開始,誰要再敢違法犯罪,不管你是皇親國戚還是天王老子,一律亂棍打死,絕不寬貸。
通過以上兩把火,法律的威懾功能得到強化。一時之間,那些違法犯罪專業戶都被唬住了,違法有風險,犯罪須謹慎,大夥兒先觀望觀望吧,看看這個曹操究竟是要動真格的,還是虛張聲勢搞麵子工程。
就這麼觀望了幾個月以後,有一個人終於忍不住了,幾個月不犯法手癢癢,心裏很難受,就在曹操的轄區之內公然地觸犯了一條法令。曹操抓住這個機會,點燃了他新官上任的第三把熊熊烈火,轟動了整個洛陽城。
讓我們來還原出當時的案發現場。
公元174年的某一天深夜,夜深人靜,一般的老百姓都睡了。在洛陽北部地區,曹操正率領手下,人手一根五色棒,在他的轄區裏麵巡邏。突然之間發現前麵有一個人。這麼晚了是誰到大街上來隨便走動呢?曹操立刻指揮手下上前把這個人團團圍住,大聲喝問:何人膽敢在我曹操的轄區內犯宵禁?
什麼叫“宵禁”呢?漢朝的時候,城市實行宵禁令,就是過了一定的時間點,特別是到了晚上,那您就不允許隨便出來走動,否則那就是一種犯罪行為。你說我半夜裏睡不著覺,出來遛個彎兒、吃個燒烤、喝個夜啤酒,這都不允許,這在當時都是犯罪行為。
(《唐律疏議》,又名《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間製定完成的一部重要法典,也是中國古代保存至今最早、最完整的法典。《唐律疏議》集中國傳統律學之大成,是世界五大法係之一——中華法係的代表性法典,在中國以及東亞法製史上都有著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