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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官須知,魯達在打死鄭屠的時候,一沒有落實金翠蓮所說是真是假;二沒有給鄭屠絲毫辯解的機會;三沒有通過官府的裁定。就這樣一上去,就把鄭屠打死了。

難道他們兩個之間存在什麼“利益衝突”嗎?好象也沒有,因為一個是當軍官的,一個是開肉鋪的,並不存在競爭關係。

於是,就有人說魯達“很傻很莽撞”;又有人說魯達這是“見義勇為”。都似是而非。因為書中多次描寫魯達其實很精細;也多次描寫魯達經常性輕視、毆打其他弱者,怎麼偏偏隻幫金翠蓮呢?

在下鬥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認為魯達並不是一時的頭腦發熱,而是他與鄭屠之間,一定存在很嚴重的利益衝突。

那是什麼利益呢?那就是:女人。

隻有女人,才能導致這兩個不同行業不相幹的男人構成激烈的衝突。

魯達逃跑的時候說:“灑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

這“沒人送飯”,就說明他還沒有老婆,即使混成軍官了,也沒混到個女人。

而那個鄭屠呢,在魯達眼裏“狗一般的人”,卻混了一個又一個的女人。要吃有吃,要日有日,過得滋潤的很啦。

你說,魯達的心理能平衡嗎?

魯達是一個雄性激素過盛的男人。而金翠蓮呢,前麵我們已經說過,她是屬於特別會媚的那種女人。

當魯達這樣的男人,遇到金翠蓮這樣的女人,荷爾蒙就開始發酵了,魯達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了。並且把錢都拿出來,交給她,叫她先走。

經過就是這樣的,魯達看上了金翠蓮,也可以說是被金翠蓮媚住了。然後,魯達就痛下殺手,打死了她的男人,兩個人一走了之,私奔遠鄉,豈不美哉。

看官以為我在說胡話。嗬嗬

我們還是來看看魯達的逃跑路線吧,“行過了幾處州府……一迷地行了半月之上,在路卻走到代州雁門縣。”

魯達為什麼要從渭州——行半月——過幾處州府——到代州.雁門縣?

他若要想亡命天涯,流浪江湖,其實是有千萬條路可以選擇的啊,為什麼他不去別的地方,而偏偏要來到“雁門縣”這麼個具體的縣城目的地呢?

茫茫人海漫漫路,你別說這是巧合。

我告訴你,這是因為:在魯達的庇護之下,金翠蓮雇下了一輛車子,已經先他之前,早來到了代州的雁門縣!

金翠蓮,就在這裏。而魯達,一打死鎮關西,隨後就趕來了。

兩個人終於走到一起。

欲知後事如何,卻聽下回分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