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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衝的仇人是高太尉。這董超、薛霸兩個公人,隻是幫凶。林衝分得還是很清楚的。就因為這一句話,大家都說林衝是善良的。

那麼現在,差撥、富安、陸謙三人,也同樣是高太尉指使的,要害他性命。林衝這一次為什麼不肯放過他們呢?

當時,陸謙連呼饒命,哀告道:“不幹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來。”

林衝罵道:“奸賊,我與你自幼相交,今日倒來害我,怎不幹你事!”把陸謙上衣扯開,向心窩裏隻一剜,將心肝提在手裏。

再看林衝殺富安時,沒什麼話說。殺差撥時,有一句話:“你這廝原來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

林衝被發配之後,共遇到兩次危險,兩次都是想要害他的性命!第一次,林衝將他們放了,第二次,林衝將他們都殺了。

這兩次的差異,究竟是在什麼地方呢?

難道說差撥、富安、陸謙這三個是壞人,前麵的董超、薛霸這兩個就不壞嗎?很顯然,用簡單的好人、壞人標準,似乎是說不清楚的。

其實,真正的殺人動機,還是來源於林衝內心深處的絕望!

第一次,董超、薛霸兩個沒有殺死林衝,但林衝此時心中尚還有些“盼頭”,還可以安心去坐牢,等待以後還有機會再回去當教頭。

而第二次,差撥、富安、陸謙三人雖然也沒有殺死林衝,可是燒了大軍草料場,也是個死罪!林衝心中僅有的一點“盼頭”,徹底消失了!他將再也沒有機會恢複到往日的生活中去了。

於是,絕望之中,將要害他的三個人全部殺死!

所以,第一次不殺,是“利之所趨”,隻因還有“功名”的盼頭;而第二次要殺,乃“利之所逝”,隻因斷絕了“功名”的盼頭。可以說,這與林衝是否善良,關係不大。

究竟是不是這樣呢?我們可以看,林衝殺人之後,醉酒題詩一首,這首詩,是林衝內心真實的寫照:

仗義是林衝,為人最樸忠。

江湖馳譽望,京國顯英雄。(另一作:江湖馳聞望,慷慨聚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類轉蓬。

他年若得誌,威鎮泰山東。

第一句,是說林衝對高太尉高俅最仗義、最樸忠。第二句,是說林衝憑武藝在京師混得很好。

這第三句,“身世悲浮梗,功名類轉蓬。”一語倒破林衝的殺人動機。是說悲慘的身世如浮梗,“功名”象蓬草一樣,被連根拔起,再也沒有指望了。一輩子算是完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