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書信也是專門用來害人的!否則,何必寫那麼多的總結報告機密事宜?若是出於禮貌,簡紙一函,也就夠了。
這一布局,可能會坑害到一大陣人:
1.劉唐背著一大袋金子,本身就不正常,背到縣衙門來,就是叫他“自投羅網”!因為要找宋、朱、雷三人中的任一人,都必須要到衙門裏來!這樣,劉唐極可能被捉住。或會供出宋、朱、雷三人。
2.若劉唐沒被捉住,則書信會坑害到宋江;或是100兩金子讓宋、朱、雷三人分賬不均狗咬狗。
3.朱仝暗放晁蓋,宋江哪裏知道?!又憑什麼要讓他知道!現在故意讓他知道了,就可以多拖一個人下水。(故意出賣暴露朱仝。)
4.雷橫從來就沒有表明過立場,在抓捕現場時,雷橫根本就沒碰到過晁蓋,也沒說過一句話,“私放”從何談起?所以,晁蓋根本就用不著謝他。卻也分金子給他,這就又可以多拖一個人下水。
若出了事,雷橫真的是有口莫辯!
5.宋江去報信,朱、雷二人根本就不知道。而朱仝私放晁蓋時,宋、雷二人也完全不知道。而雷橫其實什麼也沒做。三個人本不是一夥的,現在,就是要搞的讓大家都知道才好,把他們變成栓在一根繩上的螞蚱。
6.隻要能坑害到其中的任意一個人,就可能會牽連到相關的一大陣人!從而可以有效地轉移官府的視線,減輕梁山的壓力。就算是死,也多幾個陪葬的。
所以,派劉唐送金子,表麵看來,當老大的晁蓋,是在講義氣、夠朋友。而實際上,則是想利用金子、書信來害人。
最先發現這個邏輯問題的是金聖歎,他覺得晁蓋沒道理讓宋江知道朱、雷二人“通匪”啊,何況雷橫也沒做什麼。更不應該讓宋江向朱、雷二人轉交贓款,這不是逼著他自己暴露自己嗎?
解釋不清,問題很嚴重,為了維護晁蓋的義氣形象,金聖歎隻好將原文做了刪改。就是在他刪改後的版本裏麵,依然沒法完全掩蓋、美化,都無濟於事,不能自圓其說。
因為真相隻有一個。他拿金子、書信,如此“大弄”,與相謝的差距實在太過。
後來,宋江就因為那封信壞了事,殺人逃走。也就是N種偶然中的一種必然了。
許多人不能理解,既然宋江與晁蓋是“心腹兄弟”,那宋江又為何死活不願上梁山呢?原因就在這裏。宋江終於想明白了,原來晁蓋是想害他。(就像後來他們坑害陸俊義一樣。)
宋江將何以應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