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法憲誣蔑羅瑞卿“向黨伸手,奪取軍權”,“想當國防部長”。邱會作在一個會議上,連續發了四次言,惡毒地攻擊羅瑞卿,說他要“在軍隊造一個羅家天下”。李作鵬則誣陷羅瑞卿“是一個篡軍、篡黨、篡國的大陰謀家、大野心家、大危險人物”。沒有出席會議的黃永勝也寫信給葉群,說羅瑞卿“手段十分毒辣,打著紅旗反紅旗”。林彪和黃、吳、李、邱默契配合,緊鑼密鼓,披掛上陣,實際上已形成了以林彪為首的集團。
此時的林彪,通過與羅瑞卿的鬥爭,地位又開始上升,他生怕整不垮對手,就進一步製造假證,誣陷羅瑞卿。被林彪、葉群軟硬兼施,已決定死心塌地跟著林彪的吳法憲,又一次充當了可恥的打手。
1965年底和1966年初,葉群兩次召見吳法憲,向他口授並書寫了所謂羅瑞卿要前空軍司令員劉亞向葉群轉達的“四條意見”,並要吳法憲作為“原子彈”在批判羅瑞卿的會上發言,這四條意見寫的是:
一、林彪早晚要出政治舞台的,不出也要出,現在不出,將來也要出政治舞台的;二、要好好保護林總身體;三、今後林彪再不要多管軍隊的事情了,由羅總長去管好了;四、一切由羅去管,更放手叫他去管。
吳法憲在1965年底到1966年3月中央和中央軍委連續召開的批判羅瑞卿的會議上,兩次發言並寫了一封信肯定羅瑞卿講了“四條意見”,並以此“充分說明羅瑞卿向黨伸手和奪取軍權的野心”。
因為劉亞樓於1965年5月已經故去,有人提出這是“死無對證”。葉群做賊心虛,忙叫吳法憲去追劉亞樓的妻子翟雲英作證。在吳法憲的威逼下,一再表示沒有聽說過“四條意見”的翟雲英隻得承認說:“看見劉亞樓臨死前伸出四個指頭”。吳法憲如獲至寶,趕緊叫秘書代翟雲英寫了個證明,由吳法憲和翟雲英一起簽名送上。葉群生怕再有人追究,與吳法憲又商定,如果有人問起翟雲英為什麼和吳法憲一起寫證明,就說是因為翟雲英經常去羅瑞卿家,現在羅瑞卿出了問題,所以找到吳法憲一起寫的。
但林彪看了這個證明(見下一節),並不滿足,覺得內容空洞,沒有什麼說服力。於是吳法憲為了充實內容,自己給林彪寫了一份“報告”:
林副主席:
關於羅瑞卿同誌的錯誤問題,我在中央會議小組會議上已經作了揭發。
有兩個問題需要向您書麵報告:
(一)1964年9月(哪一天記不清,當時劉亞樓同誌剛從羅馬尼亞訪問回來不久),劉亞樓同誌講過:羅瑞卿同誌曾向他說,林彪同誌和羅瑞卿同誌談過,林彪同誌身體不好,今後軍委的工作,軍隊方麵的事情要羅瑞卿同誌獨立主持,要大膽獨立地處理問題,(不要)到處去請示。林彪同誌還要羅瑞卿同誌現在多抽出時間去把全國地形、戰場都看一看,一旦發生戰爭要靠他指揮。從劉亞樓同誌和我談的這一段話,可以充分證明羅瑞卿同誌向黨伸手和奪取軍權的野心。
(二)今年4月下旬,劉亞樓同誌病情已經很嚴重。我於4月23日晚趕至上海,24日上午至病房看望他。當時劉亞樓同誌正在輸血,揮手叫護士走開,斷斷續續地對我說:“羅總長給我寫了一封信,不知居心何在。他侮辱了我。我上了當。我對不起林彪同誌,對不起××同誌。你今後要注意,不要再不當。”他說話時精神很壞,聲音很小,舌頭有點僵,說到後來眼圈發紅。當時沒有把羅的信給我看,也沒有講信的內容。以後他又說:“生病以來,中央、毛主席、劉主席、總理、林副主席都對我無微不至地關懷,使我非常感激……”最後他流了眼淚。
以上報告,請指示
吳法憲
1965年12月25日
就這樣,一個不明不白的死無對證的“四條意見”,便糊裏糊塗地加在了羅瑞卿的“罪行”中,羅瑞卿為此一落千丈,而作假的人卻步步高升,紅極一時。(詳見整羅瑞卿一章)
1972年6月中旬,在林彪折戟溫都爾汗之後九個月,羅瑞卿奮筆疾書,寫下了壓抑在心底多年的聲音:“這個捏造(指吳法憲引劉亞樓的話誣陷羅瑞卿)也利用了死無對證,可是他造得太不高明,首先要問吳法憲,這樣重要的事,為什麼當時不揭發,要等到三月會議才揭發呢?大概那時還沒有捏造好,是不是!僅此一問,就可以戳穿他……我說蠢得比豬還蠢的人,就是這個吳法憲。”
然而這隻是吳法憲的一個方麵,其實他有精明的地方。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周恩來總理估計了形勢和風向,考慮到如何保護羅瑞卿安全的問題。周恩來指示吳法憲,把羅瑞卿安排到空軍總醫院,妥加照料。
吳法憲正好找到了一個向林彪獻忠心的機會,他馬上向葉群密報了這件事情。葉群答複說:“這不行!你反對羅瑞卿,你又包藏羅瑞卿,你怎麼交代?”
吳法憲於是尋找各種借口,一會兒說空軍總醫院沒有合適的房子,一會兒說醫院靠近公路不安全,欺騙周恩來,故意拖延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