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六章 都市英雄(4)(1 / 2)

5月26日5時。小雨。

新城市市中區公安局家屬樓汪吉湟家裏,幾個神秘來客。

送走刑警二大隊副大隊長李虎山、副政委田小寧等人後,張珍珍一點睡意也沒有。女兒汪霞說要看看課本,把缺的課補上好上學。她推開女兒的臥室,汪霞正在台燈下看數學書,見媽媽進來了,高興地過來抱住了媽媽。懂事地在媽媽胸口上聽了一陣說:“媽媽,你的肚子裏嘩嘩啦啦的像水在淌。”

張珍珍見女兒無憂無慮的樣子,像是昨天根本沒有發生過什麼一樣,驚嚇、擔心、一切的一切,都隨著昨天晚上的戰鬥結束了。孩子還在爸爸的英雄行為裏喜悅著,小小年紀竟然也不想睡覺。是啊,誰不這樣想呢?昨天晚上的統一行動,除呂黃秋、錢虎、二旦子、張二、吳奇五名主犯、從犯漏網外,幾乎是一網打盡。包括鍋爐廠強奸女工的金釗等罪犯也全抓進來了。估計,這幾個家夥已經在行動前逃離了新城,如果沒有逃離的話,那就更逃不脫了,現在的新城已被公安、武警布下了天羅地網。

“霞霞,去睡吧。天快亮了,睡上兩個小時,公安局的叔叔還要送你去上學呢。”

汪霞說:“媽媽,我一點也不想睡。我想好了一篇作文,題目就叫《英雄爸爸》。”

“去睡吧!”媽媽推開了她說:“霞霞!”

霞霞見媽媽有點不高興,就上床和衣躺下了。張珍珍這才替女兒關了燈走出了臥室,輕輕地關上了門。張珍珍仍然沉浸在愁思之中,她眼前晃來晃去的老是丈夫少一隻手的樣子。

她敬重丈夫,也愛丈夫。丈夫是偉大的,他的經曆很有點傳奇色彩的,從一個農村的放羊娃到鎮裏的鎮長,又從縣公安局局長到市公安局副局長,他始終信奉一條,那就是“當官不為民辦事,不如回家放羊去”。

他給老百姓辦了多少事情,她是數也數不過來了。從他進公安局後,因為和罪犯打交道,她就感覺到日子過得沒有過去安穩了。尤其是進新城的這些日子,“5·23”爆炸案發生時,汪吉湟要是離車再近那麼一兩步,後果是不堪設想的。緊接著是女兒被綁架,萬幸的是女兒已經救出了,可是汪吉湟卻由此而搭上了一條胳膊。多麼殘酷的現實呀!……

張珍珍再也不敢往下想了。等吉湟出院後,她說啥也要說服他退出公安。可是,他會聽她的嗎?她知道,這也隻能是她一個人想一想,他是說啥也不會聽自己的。早知如此,還不如在湯縣呆著,除了擔心他決不會給女兒帶來什麼。這下可倒好,他當個公安局副局長,等於把全家都搭進去了。那天汪霞的老師邵玉蓮欺負汪霞,她就後悔不該來新城,要是在湯縣呆著,哪有這些破事情?綁架事件發生後,她更是後悔得不得了……算了,去給他洗衣服吧,一上班還得趕到醫院去。該給他做什麼飯呢?幹脆就給他做頓他最愛吃的鹽水麵吧。她這樣想著,急忙忙把髒衣服放進洗衣機,放好水定好時,就到廚房和麵去了。

她把鹽水調好,邊往麵盆裏倒水邊用和麵,門外傳來了敲門聲。她想都沒有想就感覺到是公安局刑警隊的隊員們,他們定在外麵為她和女兒站崗執勤呢,哎,這些孩子也夠辛苦的了,讓他們進來喝點熱水吧。

她打開門一看,愣了,三個戴麵具的家夥推開她走了進來,她剛要喊,一個家夥把一個啤酒瓶從她頭上砸下,隨著啤酒沫從她頭上流淌到地上,她昏了過去。三個神秘人物衝進汪霞的臥室,用膠帶封上了已經睡熟的小汪霞的嘴,把汪霞帶走了。

張珍珍過了好一陣子才醒了,她見自己躺在門邊,房門已經鎖好,馬上想起了那三個戴麵具的家夥,她意識到了什麼,就急急朝女兒的臥室爬了過去,女兒不見了,她大喊一聲“霞霞”就又一次昏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