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社會動蕩不安和洪承疇初露頭角
洪承疇的青少年時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入衰的時期。朝政、吏治十分腐敗,由於土地高度集中,無地和少地的農民流離失所,社會動蕩不安。為使讀者更好地了解洪承疇的經曆和政績,這裏有必要介紹一下他所處的時代。
明中葉以後,中國封建社會的矛盾更加尖銳,封建大土地所有製空前發展,土地高度集中達到了驚人的程度。明王朝皇族、地主兼並土地的手段極多。其中,以皇帝為核心的皇族、勳戚、中官等權貴,依恃政治特權和政治暴力,迅猛擴大各類莊田,是這一時期封建土地兼並的特點。明朝皇莊的建立始於明朝前期的明仁宗朱高熾,他以田園賜予趙王朱高燧,後來相沿為例,建立了一個個皇莊。到明朝後期,這種現象愈加普遍、嚴重,藩王占田最多的時期是明嘉靖、萬曆年間。明世宗於嘉靖三十九年(1560)賜給景王朱載圳德安府七處莊田,孝感、漢川四處莊田,達九百餘頃;河南衛輝府、寧山衛田地二百餘頃;開封府、懷慶府房地六百餘頃等,總數在四萬頃左右。明神宗於萬曆十七年(1589),賜給弟弟潞王朱翊鏐以景王遺下的莊田四萬頃;還以為不足,令諸臣"再查相應地土,不妨數外加給"。後來,神宗的愛子福王朱常洵封到河南,神宗一次就賜予田地四萬頃,河南田地湊不足,又取"山東、湖廣田"為王莊。萬曆三十四年(1606),四川巡按孫貞一上言中說道,成都平原靠都江堰灌溉的最肥沃的土地,其中20%都為蜀王一府占去。河南開封的周王,兼並土地的結果是百姓"田產子女盡入公室,民怨已極"。時人汪價在《中州雜俎》中有詩雲:"中州地半入藩府","惟餘芳草王孫路,不入朱門帝子家"。這是當時土地兼並的真實寫照。明王朝開國時期,為鞏固朱家天下,明太祖曾大封宗室,隨著時間的遷移,朱明宗室不斷繁衍,這個特殊階層的人數不斷增加。據統計:
洪武時,親王、郡王和將軍一共止49人,至穆宗時,劇增至28924人,視洪武之數為"數百倍"(《穆宗實錄》卷58)。至於皇族的總人數,明初未見具體記載,武宗時,譜牒所載為"100000"(《紀錄彙編》卷204《蒹葭堂雜著摘抄》)。萬曆二十三年,是157000,至四十年,突逾600000(《神宗實錄》卷492)。從祿米的增加看,河南、山東、山西等各王府所需祿米之數,都較之明初多"數十倍",甚至數百倍。
這樣一個龐大的皇族寄生階層,生產落後的封建社會是很難承受的。到明朝末年,各地僅朱姓封王就有三十五個,他們都成為各地最大的惡霸地主。
土地兼並的手段,除了通過皇帝賜田,還有投獻。一些地方上的豪紳地主,為了討好皇族和官吏,把勢力所及的農民的土地,獻給他們。嘉靖年間(1522-1566),林俊在《傳奉敕諭查勘畿田地疏》裏說道:"其所賜地土,多是受人投獻,將民間產業奪而有之。如慶陽伯受奸民李政等投獻,奏討慶都、清苑、清河三縣地五千四百餘頃;如長寧伯受奸民魏忠等投獻,進討景州、東光等縣地一千九百餘頃;如指揮僉事沈傳、吳讓受奸民馮仲名等投獻,進討滄州、靜海縣地六千五百餘頃。"這種形式的占地在全國範圍相當普遍。
除了皇室和親王的莊田,大官僚、大地主也無限製地兼並土地。明朝勳戚、宦官依靠同皇帝的親近關係,通過乞請手段占有土地建立莊田。明武宗時的宦官穀大用,占地達一萬多頃。明熹宗時的大宦官魏忠賢,霸占的土地也多達萬頃。崇禎三年,朱由檢的嶽父嘉定伯周奎,一次就"乞給贍地七百頃"。
一般的官宦地主,也拚命兼並土地。《豫變紀略》中記載:"縉紳之家,率以田廬仆從相雄長,田之多者千餘頃,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頃"。河南大地主曹、褚、苗、範四家收入,足供明朝九邊支用十年的軍餉。江南地區"豪家田至七萬頃",農民的土地通過各種方式被貴戚、縉紳之家奪去。結果,"吳中之民,有田者十一,為人佃作者十九"。這種情況在全國大部分地區也多是如此。
廣大農民不僅失去土地,還要承擔沉重的賦稅、徭役。明朝後期,東北的少數民族女真崛起,中原一帶農民起義連綿不斷,軍費開支日益增加,加之統治者的肆意揮霍,國家財政入不敷出,最後竟然"太倉、光祿、太仆銀,括取幾盡"。為了解決財政危機,政府就不斷加派賦稅。嘉靖三十年(1551),朝廷對江蘇、安徽、浙江等地州縣,增賦一百二十萬,稱為"加派"。此風一開,"加派"接連而來,數目越來越大。明神宗萬曆四十六年(1618),因遼東對女真戰事吃緊,每畝田增加征銀九厘,共加收賦稅五百二十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