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發票事件(1 / 2)

這之後的幾天,我始終不敢正眼瞧李主任,更不敢提雜誌的事,好像我做錯了事對不起他一樣。好在李主任大人大量,並不計較我的小肚雞腸,當然也再沒跟我提過雜誌的事。時間一長,我再看到他一如既往地對我笑吟吟的時候,我就在心裏對自己說,李主任已經把雜誌的事忘了。

老同誌宿舍漏水的問題,終於得到了解決,是李主任親自去找的維修人員、親自帶著人去修繕的,可見他對此事的重視程度。修繕過後,李主任拿出幾張購買材料的發票和一張3000元的領款單,說是維修人員的工時費,讓我簽“經辦”。我想,這事明明是你在經辦,為什麼要說成是我呢?便為難地看著他。他笑著說:“沒事,這事誰經辦都一樣,還不都是辦公室的工作嗎?再說你上次的確去現場看了,情況還是你彙報的呢,不也跟經辦差不多?”

李主任的目光閃爍不定,我就猜想,這裏麵一定有貓膩。我仔細看了看購買材料的發票,共三張,12300多元,加上3000元的工時費,一共15000多。我一邊看,一邊回想,修補那些屋麵哪裏需要這麼多錢?如果在我們鄉下修繕這樣的房子,3000多塊錢足夠了。就脫口說道:“李主任,好像用不了這麼多吧?”

李主任肯定地說:“沒事,他們那些人不敢騙我,而且材料還是我看著他們買的,不會錯。你簽上名字就是。”

我還想說出我的疑問,可一見李主任那不容置疑的目光,我隻得順從地在上麵簽了“經辦”二字,並寫上自己的名字。待他簽上“證明”和姓名之後,他又將這些票據交給我說:“你拿去請成局長簽下字吧。”

我說:“怎麼又要我去?”

李主任笑著說:“不是你經辦的嗎?”我一看上麵我都簽了經辦字樣,木已成舟,抵賴不過,隻得再次順從。李主任意味深長地叮囑我說:“高主任,如果成局長問你,你就說是我們倆一塊去的,而且買材料的時候你也在場。別忘了!”我雖然極不情願,可事情已到了這一步,我隻有硬著頭皮去找成局長了。

成局長把每張票據都檢視了一遍,然後審視著我,似乎要把我心裏的鬼把戲戳穿。我本來對這些票據心存疑慮,但由於是我“經辦”的,萬一有貪贓枉法的事,我也是協從犯,心裏不免有些發虛。成局長看了我半晌,才問:“小高,這是你經辦的?”

我按照李主任的意思,忙說:“是的,這上麵都寫了。”

成局長又問:“具體買了哪些材料?”

我想,修繕房子,無非水泥、木材、石瓦之類,就如此這般說了。成局長又看著我,嚴厲地說:“究竟是不是你經辦的?”我覺得他肯定對修繕之事了如指掌,不禁羞愧得無地自容,便坦白說:“是……是李主任去辦的。他叫我簽經辦,我就簽了。”

成局長嚴肅地說:“小高,修繕房子本來是件好事,千萬不能把好事辦成壞事。”他大概覺得我聽不明白,又補充說:“你們辦公室的工作很瑣碎,很辛苦,這一點我們都十分了解。你們在日常工作中,比普通人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更多,也經常會受到一些委屈,待遇上卻和常人無異。可你們既然選擇了辦公室這個崗位,就必須服從職責分工,不能利用給公家辦事的機會,給自己撈取什麼好處,哪怕是一塊錢一分錢也不允許。”

我是第一次聽到成局長這樣嚴厲的講話,不由得汗涔涔而戰兢兢。盡管他說這話的意思可能針對的不是我,可焉知不是對我的警告?

成局長轉而又嗬嗬一笑,說:“小高,你也別緊張,我不是說你。有些事你不是很清楚,我也不便跟你多說,但你既然已經是辦公室副主任,今後類似的事情還會碰到很多,我不得不提醒你,今後遇到類似的問題時,一定要慎之又慎。這些票據呢,你拿回去交還給李主任。既然是他經辦的,我就親自問問他。”

我如遇大赦般,逃也似的離開了成局長辦公室,跟李主任一說。李主任馬上沉下臉,冷冷地問:

“你跟成局長說了什麼?”

“我什麼也沒說啊。”

“那成局長跟你說了什麼?”

“也沒說什麼,他隻說想問問你一些維修材料上的事。”

李主任見問不出什麼,再也不看我,奪過票據,氣呼呼地走了。

我坐在辦公室,裝模作樣地盯著一份文件,從頭看到尾,又從尾看到頭,其實一個字也沒看進去。我心裏想的,隻是成局長那嚴厲的表情,以及李主任氣呼呼的臉。我心想,成局長會不會拆穿李主任的西洋鏡呢?或者成局長會不會讓李主任一一照點材料、然後指斥他虛開票據貪汙公款呢?如果是那樣,李主任一定會懷疑是我告的密,從此以後,我這個副主任的日子便不好過了。

正在我胡思亂想時,李主任又黑著一張臉進來,嘴裏不幹不淨地說著諸如“什麼東西”、“他媽的”之類的髒話,當然是低著聲音罵的,但我與他的辦公桌緊挨著,心裏又提心吊膽地想著這事,就聽得認真,也聽得清楚。我知道他是在罵成局長,也許也把我牽扯進去了,否則他為什麼不以一貫的笑臉對著我呢?我緊張得不敢看他,自然也不敢搭他的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