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鬼器【勞動合同】(1 / 2)

人事經理苟二已經魂飛魄散,這件屬於它的鬼器自然就成了無主之物。

手指擠出一滴蘊含鬼力的鮮血,滴在勞動合同四個大字上麵。

蘊含鬼力的鮮血遊走在四個大字的溝壑之間。

當鮮血走遍四個字體後,合同散發的紅光頓時收斂。

翻開第一頁。

所有的合同條款都沒有變化,隻有甲方公司的名字變成了吳鵬個人的名字。

代表著這件鬼器已經屬於他了。

不同於正常合同的一式兩份或一式三份,屠宰場的勞動合同隻有一份。

屠宰場成為鬼域前,員工簽訂的合同就是隻有一份的,這些合同都掌握在屠宰場人事經理手中。

屠宰場整個化作一方鬼域後,這些勞動合同就合為一體,化作一件三品鬼器。

成為了屠宰場的一件利器。

吳鵬在最後一頁的簽名處看到了很多個名字,其中就包括了人事經理的大名:苟二。

苟二的名字在第一位,雖然代表著它的地位高於其他員工,可名字在合同中就意味著它也是被合同束縛之鬼。

合同中包括了市麵上常見的所有坑人條款。

工傷自負,因個人工傷造成工作沒有完成的需要給屠宰場賠款。

員工不得辭職,屠宰場卻可以隨意辭退員工,並要求員工賠償屠宰場的經濟損失。

屠宰場業務不佳的時候,工資延遲發放,具體什麼時候發放看屠宰場效益。

等等一係列條款已經不單單是不公平不合法了。

而一些隻有鬼器主人才能看到的隱藏條款,更是直接將勞動合同變成了賣身合同。

這些隱藏條款也是這件鬼器能力的來源。

簡單來說,所有在這件鬼器上簽下名字的人或鬼都會受製於甲方。

乙方於甲方而言就是一個奴隸。

說是勞動合同實際上更像是一份主仆契約。

如果一開始吳鵬就擁有這件鬼器,他根本不需要配合苟二的把戲。

完全可以讓苟二拿把刀,自己把自己給片成肥牛卷。

也就意味著,之前所以為的苟二是這件鬼器主人的事,其實是錯的。

鬼器的主人另有其人。

之前甲方名字是屠宰場的名字,也就是說這件鬼器的主人應該是屠宰場場長才對。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屠宰場場長還沒有魂飛魄散鬼器就可以被他煉化。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煉化合同的那一刻,屠宰場場長就已經知道屠宰場發生了變故。

看來自己的手腳要放快一點了,爭取在場長回來前,拿到鬼心,然後離開鬼域。

不過在那之前,得先在合同上簽下最後一個名字。

吳鵬從口袋中掏出了張望交給他的印章。

根據張望所說,這是它在做場長時的私人印章,可以在這個鬼域中通行無阻。

除了印章外還有一把鑰匙,是場長辦公室的鑰匙。

鬼心被場長放在了辦公室裏,並且利用鬼域的力量設下了規則。

1.場長可以隨意進出;

2.鬼不能進;

3.隻有得到場長的認可的人類,拿著鑰匙才能進入。

不得不說這場長有點腦子,難怪張望鬥不過人家。

吳鵬當然不可能得到場長的認可,不過張望作為屠宰場的創始人,拿著它的私人印章就可以規避這一個條件。

私人印章代表著張望也代表著屠宰場的起源,上麵是張望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