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2 / 2)

防壘的頂端寬約五六尺,也就是說防禦的一方可以在上麵騎馬,機動調度,也使得防壘之上的將士可以有一定的防禦縱深,能夠排上二三層戰線,配合作戰。

之所以說日本人把這防壘修得像堤壩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防壘上竟然沒有城垛。作為城牆來說,無論東方還是西方,雖然形狀和樣式不同,但城垛可以說屬於城牆的標準配置。有了它,防守者就可以獲得更大麵積的防護,也能夠相對方便地站立在城垛後麵射殺靠近城牆的敵人而不必擔心被敵人的弓箭射中。為什麼日本人造個城牆也造得這麼有個性呢?我感覺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於一個字——“窮”。試想如果要在防壘上修建城垛,勢必擠占防壘頂端的麵積,進而降低防禦縱深和守軍的機動性,要想不擠占頂端的麵積也可以,那就得把防壘修得更高大,而我們都知道,要想防壘的強度不降低,頂端加寬一尺,可能到了底座部分就得加寬三四尺了,又得耗費多少方的石材和多少人工?有趣的是,修城牆的時候不修城垛後來竟然演變成了日本軍事建築的一種特色而被傳承下來,戰國時代乃至於江戶時代修建的大名居城雖然十分豪華但也沒有修建城垛,隻是在城牆上挖了一排三角形的射擊孔。

當然,日本人也知道光光的石壘上麵如果沒有任何掩蔽物,那上麵站立防守的士兵就完全是一個個活靶子,對於善於射箭的蒙古人和高麗人來說更是如此。這個問題又如何解決呢?日本人的做法十分經濟實用,他們在防壘頂端放置楯板。所謂楯板其實就是一種大型的木盾,日本人將許多楯板並列排在一起,就構成了可以裝拆移動的城垛,同時,他們在野戰防禦和水戰中也大量使用楯板,直到安土桃山時代火繩槍大量投入實戰,這種防禦道具才漸漸淡出曆史。

從修築方法上看,在石頭底子或者其他比較硬實的地麵上,日本人是直接在地麵上打樁修建防壘的。在土質較軟的地方和沙地上則要麻煩得多,一般是先將原來的土層挖開搬走,從其他地方搬運強度較高的黏土來填埋,然後再在這個基礎上修築。與中國的城牆不同,中國的城牆一般是先夯土,版築出城牆的主體,然後在外層包裹城牆磚或石塊;而日本防壘大多從內到外都是由石材堆砌而成,可謂表裏一致。外側和底部的石塊較大,而內側和頂部的石塊較小,越往上,使用的石塊越小,石塊間的縫隙全部填以幹結後強度極高的黏土,增強防壘整體的堅固性。不過,從現在的考古發掘來看,偶爾也有例外,例如今津長濱地區的防壘就是以土堤為底座,然後在上麵堆砌石塊構築而成的。但我並不認為日本人是想搞“豆腐渣工程”,因為修築防壘的地段與輪番守備的地段是對應的,也就是說,負責修築該段防壘的人與守備該地段的人是一一對應的,他如果想在打仗的時候更安全,就必須得竭盡所能地把防壘修得更堅固耐用。

修築防壘的任務是如何分配的呢?日本人那時候居然還有點項目管理的理念,他們按照分區分段的方式由九國分別修築,各自對各自修築的防壘的質量負責——築前、築後兩國修築博多段,豐前國修築青木橫濱段,肥前國負責博多的一部分和姪濱,薩摩國負責箱崎,豐後國負責百道原,肥後國負責生鬆原,日向、大隅兩國則負責今津後濱段。當然,這隻是一個大體的對應關係,實施上各國修築的地段也有交叉,因為各國武士的田產數是不一樣的,而各國修築防壘的長度由該國所領的田產總數決定,然後再按照同樣的原則分攤到該國的武士家族及分家去。具體每家人負擔有多大呢?幕府規定,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每擁有田產六十町(一町大約等於一公頃)就需要修建防壘一丈。如果無法自己修造,也可以出代役錢,由奉行所雇人來修,每町田需要繳納一百一十文銅錢,修建一尺防壘的費用約為十一文銅錢。

博多灣沿岸有很多河流的入海口,這些河口實際上也存在著安全隱患。敵軍完全有可能借漲潮之機,乘小船從這些河口逆流而上,突入防壘的後方對守軍兩麵夾擊。因此,日本人在這些河口也設置了“亂杭”以防止船隻駛入。所謂“亂杭”,其實就是在河底打樁。打樁用的木料也有統一的規範,要求必須長一丈,粗四寸,短了、細了都交不了差。日本人不但打樁,還橫七豎八地亂打,並把頂上的一端削尖,牢牢地封住河口。

防壘的主體工程於下令修築五個月之後的八月份就竣工了,接下來,對防壘上的一些附屬設施和武具也進行了征收,例如船釘、板敷、楯板、弓箭、旗幟等。至於征收標準,根據現有的少量資料可以知道,每擁有田產十町就要繳納楯板一副,每五町就要繳納長八尺的旗幟一麵,每一町繳納箭矢兩支,所有的東西都要求繳納實物,當然,實際操作中仍然有不少交錢了事的情況。更新第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