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簡單的交通規則為例,在我們的經驗中,經常會遇到駕駛汽車闖紅燈等不遵守規則的違規行為,而違規者大都不以為恥,反而到處宣揚,“我敢闖紅燈!”言下之意,警察對他沒有辦法,大有得意之色。在這種語境中,已經潛含了這樣的規則,他有“違規”的特權,他已經超越了普通人的等級地位,站到了一定的高度,此其一。而另一方麵,作為執法者,往往處心積慮地設圈套讓別人違規,然後抓住並處罰他,當然這一方麵是因為處罰的利益驅動,另一方麵也是展示了權力實踐中單方麵強製控製的力量--我就是拿“違規”處罰了你,怎麼樣!
在這樣的現實生活中,要形成普遍的人際關係原則,建立超越等級倫序原則的生活規則是困難的。要脫離“裙帶”作風,以一種普遍的信譽,擴張我們的交易空間,也是困難的。在“占便宜--瞞和騙”、“違規”規則的指引下,我們已經走得太遠,新型的信譽關係、人際模式的建立,目前還沒有看到已經形成的規範;要摸索的路還很長,在道路的前方,等待著我們的是更多的未知因素,我們需要巨大的勇氣和智慧才能跨越前進。
後記
大學期間,我讀的是曆史;最初謀生時,看管的是“古籍”(標準定義,“古籍”就是辛亥革命以前的出版印刷物)。後來,雖進入傳媒界工作,但對曆史尤其是華夏曆史,一直有著濃厚的興趣。
當初,在圖書館看管“古籍”時,曾留心翻檢過一些古書,自以為有點意思,便做了些標簽和筆記。日久天長,隨手做的那些劄記累積起來,逐漸能梳理出頭緒、整理成篇章來了。就這樣,不知不覺中,似乎給自己訂了個“大膽的”計劃--藉此來翻曬一下我們這個國家幾千年的家底。期間,也曾塗塗改改,數度易稿。十餘年時間如白駒過隙,人世滄桑如迅雷風烈,雖為生計載沉載浮,但是基本的看法卻不曾改變,那就是:當我們奉揚傳統之時,還是應將傳統多檢視幾遍,從中挖掘些對現實有用的“寶貝”來,免得落下如魯迅先生所謂“紅腫之處,豔若桃花;潰爛之時,美如乳酪”之類的口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