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1)

楚平王殺伍子胥之父,子胥出亡,挾弓而幹闔閭,闔閭曰:“大之甚,勇之甚。”為是而欲興師伐楚。子胥諫曰:“不可,臣聞之,君子不為匹夫興師,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複父之讎,臣不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於楚,有美裘,楚令尹囊瓦求之,昭公不予,於是拘昭公於郢。數年而後歸之,昭公濟濮水,沈璧曰:“諸侯有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楚人聞之怒,於是興兵伐蔡,蔡請救於吳,子胥諫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無道也,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此時可矣。”於是興兵伐楚,遂敗楚人於柏舉而成霸道,子胥之謀也。故春秋美而褒之。

秦孝公欲用衛鞅之言,更為嚴刑峻法,易古三代之製度,恐大臣不從,於是召衛鞅,甘龍、杜摯三大夫禦於君,慮世事之變計,正法之本,使民道。君曰:“代位不亡社稷,君之道也;錯法務明主,長臣之行也。今吾欲更法以教民,吾恐天下之議我也。”公孫鞅曰:“臣聞疑行無名,疑事無功,君前定變法之慮,行之無疑,殆無顧天下之議,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負非於世;有獨知之虞者,必見謷於民。語曰:‘愚者晤成事,知者見未萌。’民不可與慮始,可與樂成功。郭偃之法曰:‘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苟可以治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善。”甘龍曰:“不然。臣聞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

因民而教者,不勞而功成,據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今君變法不循故,更禮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議君,願君熟慮之。”公孫鞅曰:“子之所言者,世俗之所知也。常人安於所習,學者溺於所聞,此兩者所以居官而守法也,非所與論於典法之外也。三代不同道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知者作法,而愚者製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製法之人,不足與論治。君無疑矣。”杜摯曰:“利不百不變法,攻不什不易器。臣聞之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君其圖之。”公孫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者不相複,何禮之循?伏犧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文武,各當其時而立法因事製禮。禮法兩定,製令各宜,甲兵器備,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古。故湯武之王也不循古,殷夏之滅也不易禮。然則反古者未可非也,循禮者未足多也,君無疑矣。”孝公曰:“善。吾聞窮鄉多怪,曲學多辯。愚者之笑,和者哀焉;狂夫之樂,賢者憂焉。拘世之議,人心不疑矣。”於是孝公違龍摯之善謀,遂從衛鞅之過言,法嚴而酷刑深,而必守之以公,當時取強,遂封鞅為商君。及孝公死,國人怨商君,至於車裂之,其患流漸,至始皇赤衣塞路,群盜滿山,卒以亂亡,削刻無恩之所致也。三代積德而王,齊桓繼絕而霸,秦項嚴暴而亡,漢王垂仁而帝,故仁恩,謀之本也。

秦惠王時蜀亂,國人相攻擊,告急於秦。秦惠王欲發兵伐蜀,以為道險狹難至,而韓人侵秦。秦惠王欲先伐韓,恐蜀亂;先伐蜀,恐韓襲秦之弊,猶與未決。司馬錯與張子爭論於惠王之前,司馬錯欲伐蜀,張子曰:“不如伐韓。”王曰:“請聞其說。”對曰:“親魏善楚,下兵三川,塞什穀之口,當屯留之道;魏絕南陽,楚臨南鄭,秦攻新城,宜陽,以臨二周之郊,誅周王之罪,侵楚、魏之地。周自知不救,九鼎寶器必出。據九鼎,按圖籍,挾天子以令於天下,天下莫敢不聽,此王業也,今夫蜀西僻之國,而戎狄之倫也,弊兵勞眾,不足以成名,得其地不足以為利,臣聞爭名者於朝,爭利者於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朝市也,而王不爭焉,顧爭於戎狄,去王遠矣。”司馬錯曰:“不然。臣聞之欲富者務廣其地,欲強者務富其民,欲王者務博其德,三資者備而王隨之矣。今王地小民貧,故臣願先從事於易。夫蜀西僻之國,而戎狄之長也,有桀紂之亂,以秦攻之,譬如以豺狼逐群羊也。得其地足以廣國,取其財足以富民繕兵,不傷眾而服焉。服一國而天下不以為暴,利盡西海而諸侯不以為貪,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又有禁暴正亂之名。今攻韓劫天子,劫天子,惡名也,而未必利也。有不義之名,而攻天下所不欲,危矣。臣請竭其故:周,天下之宗室也;齊,韓之與國也。周自知失九鼎,韓自知亡三川,將二國並力合謀,以因乎齊,趙,而求解乎楚、魏,以鼎予楚,以地予魏;以鼎予楚,以地予魏,王不能止,此臣所謂危也,不如伐蜀完秦。”惠王曰:“善。寡人請聽子。”卒起兵伐蜀,十月取之,遂定蜀,蜀王更號為諸侯,而使陳叔相蜀,蜀既屬秦,秦日益強富厚而製諸侯,司馬錯之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