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書裏書外(1 / 1)

我常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趙凝你寫的都是真的嗎?”我知道他們是指我寫的那些隨筆。小說近年來似乎變成“圈內人”刊物,隻有寫小說的人才互相閱讀,評論家有時草草翻翻。小說還有一個簡單的功能,就是成為影視劇的“彈藥庫”,影視界沒有什麼東西好編的了,就到小說界去發掘,扒拉來扒拉去找一個順眼的故事拿來改編,作者得知此事,感激涕零,三呼萬歲,因為他寫的小說終於像“出土文物”一般被人挖掘出來,豈不快哉。

讀小說的人少了,讀散文隨筆的人倒是多一些。這主要是因為生活節奏加快,大家的時間全都變得很金貴了,很少有人有時間泡一杯濃茶,坐下來細嚼慢咽讀你的小說。散文隨筆體積小,短則千把字,長則兩三千字,橫豎不會超過萬字去,絕少有長篇大論的,既滿足了人們的閱讀願望,又不會占去太多時間。

書對人的影響力實在是太大了,且不說別人,單說三毛那幾本薄薄的小書,影響了多少人?很多當年的“三毛迷”至今仍留著長發,穿著怪異,不要孩子,動不動就想去流浪。前一陣子冒出一無聊男子,沿著三毛走過的路線東打聽、西打聽,寫了好多文章來證明三毛當年所寫的不是真的。

對於文學作品,我們沒必要去苛求它的真與假,文學作品又不是科學報告,有必要步步推理、處處求證,然後才得出一正確結論來嗎?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全世界的書都該統統燒掉。

既然書裏的東西並不一定全是真的,有許多誇張的成份在裏麵,對於書,我們就應該采取“進得去又出得來”的態度,長期沉浸在一本書的氛圍裏,對於一個生活在現實中的人來說,一定會變得生硬、別扭和委屈。

就在幾天前,我接到一個南方女孩打來的電話,她講述了她的一個好朋友的情況,她說那女孩一直有自殺傾向,因我的小說裏也常常愛寫到自殺,所以她說她把我當成心理醫生,打電話來谘詢一下。

在電話裏我拿不準她所說的那個朋友是不是就是她自己,在敘述的過程中她始終用的是第三人稱,她說,她非常非常地孤獨,與周圍環境格格不人,因為她周圍的人都是那麼平庸,猥瑣,無聊,成天為了一點小事相互使絆,互相攻擊、嫉妒、拆台甚至陷害,她覺得活得很沒意思,她常愛看書,有時候一整天一句話也不說,沉浸在書的氛圍裏,思緒縹渺,神情恍惚。她變得越來越古怪,越來越無法與人相處了。

一個人如果按照書中的標準來套現實生活,那麼百分之百注定你是要失敗的。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我們都很熟悉的那首古詩“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誰也沒有想到這流傳廣遠的句子竟然是一句誇張,據多次到過內蒙和新疆牧場的人說,好像沒有一個地方的草能高到藏得住牛和羊的。也就是說“風吹草低見牛羊”這樣的句子雖然很美,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是見不到的。

談到文學作品的真與假,就我個人寫的作品來說,小說是百分之百虛構的,有的人寫小說可能還能找個人物原型,而我小說中的人物是絕對不可能找到什麼原型的。散文、隨筆按說都應該是真的,我記得三毛在她的文章中常常強調她寫的東西全都是親身經曆,都是真的,這也是引起別人“考證癖”的一個原因。我寫散文也大都是寫親身經曆過的真人真事,應該說都是“真”,但文字畢竟不可能像鏡子那樣還原事實,文字隻可能通過一個角度來寫,不可能“全景照相”,另外寫文章的人所要寫的東西是有取有舍的,他隻寫他想寫的那一部分,比如說我今天要寫一篇快樂的文章,我就得找高興的事寫,不可能把我今天遇到的倒黴事也擱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