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不可置信地站起身來,看著阿仁,俄頃,她伸過手去,想幫阿仁撣開身上的碎玻璃。
阿仁嘟噥了一聲,抓住了她的手:“當心,碎玻璃紮手。”
阿仁自己站了起來,滿不在乎地抖了抖頭發,又伸伸手伸伸腳,將身上的碎玻璃抖掉,說:“走吧,我們上你家去。”
雖然是鋼化玻璃,並沒有什麼銳角,但是還是有一些劃破了他的胳膊,血很快就染紅了他的衣服。
樂小琪憤憤地跑回來。
“讓她跑掉了,啊,無名,你怎麼樣?怎麼渾身是血,快,我打電話叫救護車。”
“不用了,都是皮外傷。在在,你有事嗎?”
展自在心疼地說不出話來。
這還是當年那個瘦弱膽小的阿仁嗎?如今的他,已經變成了這樣一個勇敢熱情的男人,剛剛被他護在身下的時候,自在聽見了阿仁的心跳聲,那聲音一下下敲擊在自在的心上,親切又顯得陌生。
十幾年來,展自在一直在尋找阿仁,希望能給他一個家,保護他,照顧他。那種心情就好像自己家裏的小貓丟失了一樣,可是今天,當自在找到了她的阿仁,卻發現,小貓已經變成了一隻健壯的老虎,擁有著凜然的王氣。
去醫院清洗完傷口,已經接近午夜了,自在不斷地打電話回家,知道在物業保安和鄰居們的幫助下,那些鬧事的歌迷已經退到了小區外麵,後來又三三兩兩地走了,這才安下心來。
曾哥酒館的儲藏室,就是阿仁的暫住地,自在和樂小琪一起陪著阿仁回到了酒館,曾哥還沒有走。
她給他們煮了一鍋白粥,炒了幾碟下粥的小菜,陪著他們吃起了宵夜。
“無名,你為什麼要執意退出比賽呢?”曾哥溫和地看著阿仁。
“其實我也並不討厭比賽,隻是因為我參加比賽的目的就是為了找到她,現在既然已經找到了,比賽的意義也就失去了。”
“我還以為你是喜歡唱歌才去參加比賽的呢。”曾哥歎了口氣說,“或許我看錯了,你隻是把唱歌當成和送快遞一樣的謀生手段?那從明天開始,你也別再唱歌了,我介紹一份快遞公司的工作給你。”
“怎麼可能,阿仁,我記得很小的時候你就很喜歡唱歌,你還記得我收到的第一份生日禮物吧,就是你為我唱的一首歌啊。”
自在想起自己六歲的時候,那天一大早,阿仁就站在自己的麵前,流利而響亮地唱了一首《娃哈哈》,唱完以後鞠了個躬說:“在在,這是我送給你的生日禮物。”
“阿仁,再去唱吧,起碼再參加一次,我想看你在舞台上歌唱的樣子。我真的很好奇。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為你瘋狂,那一定是因為你在舞台上,有不一樣的魅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