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年代文(2 / 2)

況且兩個兒子還有一個未結婚,他們還需要工作掙錢,給兒子娶媳婦。

老大是姐姐,已經嫁人了,所以不用下鄉,老二是大哥,也結婚了,靠著嶽家給弄了個臨時工做著。

老三是二哥,為人非常圓滑,人緣也非常好,個人也是個挺出色的青年,他憑借自己的能力,在下鄉之際也混了個臨時工。

最後隻剩於甜,除了一張臉還算好看,幹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在這個人人麵黃肌瘦的年代,隻有她吃的白白胖胖的。

雖然也有上門說親的,但爸媽都覺得她還小,不想讓這個最小的女兒因為逃避下鄉草草嫁人。

最後於甜隻能去下鄉了,不過於爸媽花錢托關係,給她安排到了於爸的老家,有親戚照顧著,也不怕女兒受什麼大委屈。

於甜爺爺那輩,家裏孩子實在多,勉強養大了,也娶不上媳婦。

據說後來,於甜的爺爺進了次城,被城裏獨生女看上了,就給人做了上門女婿,所以他們一家才會到了城裏。

不過於甜的爺爺後來也隻有於爸一個孩子,於爸自然是跟著女方姓的。

於甜的堂伯姓李,叫李大輝,他的父親和於甜爺爺是親兄弟,排行老大,目前早已去世。

於甜的爸爸於建國小時候也會經常陪著父親回老家探親,一來二去就和李大輝熟悉了,兩人關係也最為親近,所以才放心把自家女兒送過來的。

李大輝有三子一女,對唯一的女兒同樣是非常疼寵,就看她能自己單獨住一個房間就知道了。

村裏的人家普遍孩子多,人多住的就擁擠,他三個兒子沒結婚之前,都是住一個屋裏的。

後來給大兒子娶了媳婦,家裏房子又重新建的,這才讓幾個兒子一人一間房,女兒也給準備了一間,不偏不倚。

現在老大老二都已經結婚了,老三也訂好了親,隻等秋收之後結婚。

和於甜一個屋住著的,是堂伯的小女兒,叫李翠翠,今年15歲,還在上初中。

於甜下鄉已經一個多月了,她在家裏連洗衣做飯的活都很少做,更別提來到這裏後下地幹活了。

李翠翠比她小兩歲,都比她勤快能幹的多。

一個月的時間,於甜從受村裏嬸嬸大娘的歡迎,到現在的嫌棄。

受歡迎當然是因為她長得好看,白白胖胖,一看就是個好生養有力氣的。

結果沒想到是個幹啥啥不行,隻會吃的懶蟲,這樣的媳婦娶回家供起來嗎?

原主被家裏寵的嬌氣,在城裏長大的女孩,自然對村裏人也是各種嫌棄。

不過她還不算有腦子,知道自己還有很長時間都要依靠堂伯家,所以對堂伯家的人還算客氣有禮。

家務活什麼的也主動幫忙幹過,結果就是越幫越亂,洗碗的時候給人摔爛了兩個碗,洗衣服的時候差點掉進河裏。

堂伯一家子嚇得不輕,也不敢再讓她做家務活,最後於甜也隻能給家裏掃掃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