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華燈初上。
大街上人們摩肩接踵,小販的吆喝聲此起彼伏,各大店鋪裝點得姹紫嫣紅,繁華而喧鬧。
街頭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裏,一個黑影蜷縮著,要仔細辨認才能確認這是個,人。
此人,蓬頭垢麵,衣衫襤褸,儼然一副乞丐打扮。
“老天爺啊,我謝小六在現代摸爬滾打混了二十多年,幹的都是劫富濟貧的良心營生,你老挑誰不好非挑到我頭上,姐姐我不想穿越啊。”謝小六抬起頭,用灰黑的無法辨認的臉含淚望天,“好吧,雖然我偶爾偷偷小錢,還有個‘賊王之王’的‘美名’,嘿嘿。”說完傻嗬嗬的笑著,回憶著現代的“光輝歲月”。
謝小六在家排行第六,沒啥文化的老爸把家裏的孩子的名字從小一、小二……到小六一氣嗬成,全部取好。
雖然謝老爸沒啥文化,但從其無償收養六個孤兒的壯行來看是值得肯定的。雖然謝老爸大老粗一個,但從其將自己的傳家本事——“順手牽羊,劫富濟貧”教給六個孩子的行為來看是無私的。謝小六是眾孩子中最聰慧的,將傳家本事學了個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榮獲“賊王之王”美稱。
“哎…哎…回不去了…回不去了…”第一百次歎氣之後,小六痛定思痛,化悲憤為新生活的力量,“我謝小六即使在古代也要將老爸的俠義精神發揚光大,讓‘賊王之王’的美名千古流芳!”
“咕…咕…”肚子也適時附和著。
小六站起身,甩了甩發麻的兩腿,尋著酒肉香味邁向燈火通明處。
街上熙熙攘攘,跟前的幾個衣著富麗的人鄙夷地瞥了瞥謝小六,嘴裏嘟嚷著:“好狗不擋道,叫花子嘛,哪兒涼快哪兒呆著去。”
小六眯起眼睛瞅著此人,當然,她瞅的是此人的錢袋。
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撞向此人,拔腿就跑。
“哎喲喲…臭叫花子,弄髒爺的衣服,臭死了,我的金絲白鳥花縷衣啊……”
小六站在遠處奸笑,衝著那人的背影道:“金絲白鳥花縷衣?你應該可惜你的金元寶。”
突然背被輕輕拍了一下,她三魂七魄去了一半,顫巍巍地轉身,與另一個叫花子大眼瞪小眼。
“你剛才偷了他的錢袋。”叫花子平板地陳述,不是疑問。
知道被看穿了,小六苦笑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要不是急了,小爺我怎麼會用這麼拙劣的偷術。”以歎息來哀歎自己史上的敗筆。
“偷盜是不對的,會被官府捉拿。”叫花子蹙著眉頭,一板一眼地說道:“就算緊急,也可乞四方之食,世人多為良善,溫飽不在話下。”正說著,肚子卻“咕咕”地唱起了歌,叫花子尷尬地撓了撓頭。
小六看著局促的叫花子,說道:“江湖險惡,人心難測,靠人不如靠己。那個胖子肥的冒油,少幾個錢又不會死,但若是我沒有那幾個錢就會死啊,餓死。”謝老爸為了養孩子欠了一大筆債,親朋好友全都冷眼旁觀,也是被逼無奈才出此下策。“放心啦,我從來都是一個劫富濟貧的女俠。我叫謝小六,你叫什麼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