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夫人可有為難你?曹安琳……”他嘴角微挑,正言道。
我愕然:“你連這都曉得啊?”
“吾乃半仙是也。”他含笑放下我,麵色轉瞬恢複如常,初見般一臉不羈的浪子**樣,死死盯著我。
“那你還擔心我作甚?郭半仙!”我嘟囔著打趣道,拔腿就要往府裏奔。
“敢嘲笑我,後果很嚴重的哦……”他臉上泛起狡黠的微笑。說罷他已揪起我的耳朵……輕輕道:“涵兒,看為夫怎麼教訓你!”
我用力搖頭,臉上卻是紅暈連連:“八字還沒一撇兒呢!我才不要嫁給你這個小老頭兒。”
趁著他一不留神,我蹭地以光速溜進府內,還不忘吩咐仆人關好門,不要讓閑雜人等進來。
“鑒於那些瑣事煩擾,婚事還是低調處理為好。”正坐在我旁邊的荀攸建議道。
現在是荀家家庭委員會召開的第一次例會,大家依次坐開,此次探討的問題重點是荀家養女曹安琳與郭半仙的嫁娶之事……
“我也這麼覺得。”我咬著耳杯,糾結且用力地點了點頭。“倒是可不可以簡單點呐?”我悄悄嘟囔著提議道。
當我說到簡單二字的時候,這殿內無數雙射線般的目光射殺了過來。
尤其以荀彧和郭嘉為甚,於是我在各種威脅中被迫放棄了我唯一僅有的反對票。該死的郭嘉,明明是二婚,搞那麼複雜幹什麼!
為什麼我會提議簡單點呢?不是因為我低調,不是因為我怕死,而是因為我怕麻煩,古代的婚禮超級麻煩!
到現在才知道,漢代的婚禮,可為六禮。《禮記.昏義》中說:“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故君子重之。”(這話也是荀彧一字一句告訴我的。)
由於古人重視婚禮,所以,古人創設了一整套繁冗複雜的婚姻禮儀。這複雜程度!不由得讓我感歎怪不得這古代人結了婚之後一輩子不會輕易離婚啊!你想想,這麼繁瑣的儀式下來,若是我肯定是連離婚的心情都有了……何談結婚呢?要是像現代那樣離了再結……那可是花費血本啊!
先說說這六禮,分為:
納采,即男方家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答應議婚之後,男方家用一隻大雁並備上其他禮物前去求婚,請求女方家收下,故稱為“納”。
問名,男方家納采之後,請媒人問女方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然後卜於祖廟,占其吉凶。
納吉,男方家問名之後,已經卜的吉兆,男方家仍以大雁作禮物請媒人通知女方家,決定締結婚姻。
納征,也叫納幣,納吉之後,男方家以五匹黑布,兩張鹿皮作為聘禮送給女方家,即後來的訂婚禮。
請期,納征之後,男方家選擇良辰吉日作為婚期,備禮去告訴女家,求其同意。親迎,新郎親迎至女方家迎娶。
迎親之後,還要履行“成妻之儀”和“成婦之儀”。“成妻之儀”即為婚禮,形成夫妻關係;“成婦之儀”即拜夫家族先,取得媳婦的地位。
這麼多道程序之後,“六禮”才算完畢,這段婚姻才算是合法的,被世人認可的。
要是在現代!隻要花上十塊錢左右就可以領個證,而且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啊!且不說這儀式繁瑣異常,想想聘禮要的那大雁?鹿皮?黑布?這聘禮什麼的也忒稀奇了!這鹿皮,要是在現代早就是國家禁止買賣的非法珍稀動物了吧?上哪兒搞去?東北三省?長白山?
媒人荀彧決定請的是大家都認識且熟悉的-——程昱。理由是因為他是個……的人(我不知道怎麼評價,隻是想想他在戰術上這麼有謀略,周旋於兩家之間整點彩禮儀式的該更是小兒科吧?)所以荀家結婚委員會一致裁定,由程昱當這兩頭跑吃力不討好的媒人角色。真是替程昱捏了一把冷汗啊,就這麼被荀彧和郭嘉賣了。
日子挑在七月初七,日子是我死皮賴臉讓卜人訂下來的。我挑著日子的時候就被一堆人笑話我不害臊,哪有新嫁娘連選日子這個都這麼執拗,難不成想早點嫁出去?我心裏的想頭是:這七夕不就是咱們中國的情人節麼?每年的二月十四日西方情人節我已經沒有巧克力玫瑰花可以收沒得過了。那我趕趕時髦在情人節結婚,向牛郎織女討個好彩頭應該是很合理的!
隻是,牛郎織女一年才能見一次麵,有什麼好彩頭可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