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曉,記得幫我買條麵包回來哦。上次那條已經於昨晚為國獻身了。”諸葛曉暉穿著睡衣,揉揉還沒睡醒的眼睛,透過朦朧的眼神看著黎曉。
“難怪你每天都沒睡好,原來那些麵包都在晚上獻身給你了。喂!”她走近些推了推靠在門邊又即將睡著的室友。“以後,不要那麼賣力啦,你們家不隻你這一棵獨苗。”
諸葛曉暉在幹掉了無數隻磕睡蟲後,終於聽懂了這番話的最後一句。原本模糊的視線在接收到黎曉曖昧的眼神後,一下子清醒了過來。“拜托,我是昨晚在趕《狼的新娘》續集才會整夜沒睡的。哪像你!大清早的腦子裏盡裝些帶顏色的東西。”
“大清早?!小姐,太陽曬到屁股了好不好?”看著即將被重整旗鼓的磕睡蟲打敗的室友,她決定放棄這場與“大清早”有關的“辯論賽”,因為“黎曉原則”裏的第一條就是“不與糊塗之人爭論”。“好吧!你辛苦了,進去睡吧,我買了東西就回來做飯。記住!不要睡太晚哦。還有,洗衣服的時候,順便把我的也洗了。”說著,跨上她的愛騎,揚長而去,沒帶走一片雲彩,隻留下一團煙霧。
是哪位名人說的:“喜歡逛街是女人的天性”。所以即使再熱的天,街上的人也不會少,因為有了最會湊熱鬧的女人,而身邊則帶著最無奈的男人。不過今天的氣溫怡人,很適合出外遊玩。
大街上,女孩子們背著大大小小的包走來走去,而向來喜歡輕裝上陣的黎曉,身上自然不會帶其他累贅的東西。她隻是把所有的銀行卡都裝在了褲兜裏,然後抓了一把零錢放在上衣兜裏。天性崇尚自由的她從小就喜歡冒險。12歲那年,她“求”著哥哥教會了她摩托車。雖然因為此事,她哥哥黎軍被父親罵了一頓,不過她覺得成大事者,必然有得有失。而黎軍能成為她成功路上的第一塊踏腳石,應該感到萬分榮興。雖然黎軍現在見她就如見鬼一樣,但她一點也不在意,因為某位名人說過,成功者總是孤單的。唉!想到這裏,黎曉有些傷感地歎了口氣,“不曉得黎軍有沒有想我,畢竟我是他唯一的親親小妹呀。”黎曉獨自沉浸於過去的甜蜜回憶裏,卻不知大洋彼岸的黎軍被這突來的寒意襲得一陣發抖。
“看書啦!新鮮出爐的小說——,不看別後悔啊!”一陣內力十足的喊聲從不遠處的小巷傳來。
“小說?”黎曉是個不折不扣的小說迷。當年也就是她剛上大學那一年,她得知諸葛曉暉就是她所崇拜的校園小說家時,激動得好幾晚都沒睡著。後來,兩人一起畢業找工作時,她甚至主動邀請曉暉入住她的小屋,而且吃喝全包,以便自己能第一時間看到她的作品,這讓諸葛曉暉感動了好久,因此更加深了兩人的友誼。不過,她除了對小說有興趣之外,那些與小說沾點邊的影片,她也喜歡收集,有的帶點顏色,也被她看成情理之中的事。用她自己的話來解釋就是,言情小說嘛,沒有情,那還看個屁呀!雖然此話有點粗魯,但絕對喊出了所有小說迷的心聲。所以,此刻她體內的好奇因子被成功的“勾引”了。
好奇心是上帝賜給商人最好的法寶。瞧!原本不起眼的巷子裏,有一個不起眼的書攤,一切都是那麼的不起眼。可好奇心驅動著每個喜歡小說的人前去一探究竟,順便讓那個不起眼的不角落馬上熱鬧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