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麒麟(3 / 3)

“噢,沒關係,嗬嗬,也許我睡得太久了,大家忘記我了,我連老虎都打不過,可做不了獸中之王!”天一調皮的吐吐舌頭,“我去了那裏,大家不會都看得出來我是麒麟吧,那豈不是很丟臉?”

銀紫色答到:“我是在你蘇醒前發覺的,你醒了之後我就感覺不出來了。你是神獸,天生靈力強大,與仙人相仿,修真者的修為還看不出你的本體,所以你可以自稱任何種族。”

“哦,太好了,那我還是繼續做人好了!”天一開心的接到:“你給我介紹逍遙天的種族吧,很多我都沒有聽說過呢!”

銀紫色的拐杖像是鬆了口氣,飄近了一些,“逍遙天有人族、妖族和靈族。

人族,跟這一界的人一樣,原為走獸族一支,他們在修真方麵有著得天獨厚得優勢,據說宇宙鴻蒙時,得道飛升得上位神都是人族,他們所留給得後世修真法典皆以人形為修煉之根本,這也是其他種族“修真先修人”的由來。

妖族是對已經修為人形的飛禽走獸的統稱,鳳為禽中之王、麟為獸中之王;青龍、白虎、朱雀、玄武為天之四靈以鎮四方,作“衛護神”,以壯威儀。由於種族、修煉法門的不同修煉長短、成果差異甚大,且很多種族由於本性野性難除或是桀驁不遜,極易墮入魔道,但可依附人族修煉。妖族以家族形式聚集的一般都是靈獸,普通的動物修真還是需要機緣的,而且後代也無法直接幻化人形。

靈族是指已經具有靈識、可幻化的草木,多數能顯異象、曉祥瑞。“千年修識、百年修真”的靈族修煉初期極為艱險,為躲避其他修真者垂涎,故而鮮少行走於人前;由於我族生性平和,在修得靈識後易修成正果。

而我,唉,已初窺天道,原本以為不久可以大成,誰料還是沒有躲過人族修真者的垂涎,怪隻怪我太過仁慈,唉,讓他們鑽了空子……”

溫和的生意越說越低,似乎情緒有些低落。

“殺人者人恒殺之,這叫正當防衛!”顯然這樣的故事激起了天一的少年心性,“你應該以牙還牙!你這次是回去報仇嗎?”

“呃,我沒有想過,”看到對麵少年嗤之以鼻的樣子,溫和的聲音有些遲疑,“也許以後我會去、去看看他們的。之前我得去炎湯靈脈療傷。靈族修得靈識後,就會脫根而行,但根對我們來說仍舊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我們會把自己根煉成法器,帶在身邊。元神化入法器,這是我們靈族的特有的異能。我正是趁他們用三昧真火煉化本體的時候,化入法器才逃了出來。要想恢複法力,我需要回到自己生長地方,落地生根,再行修行一段時間。”

“嗯,救人如救火,那我們要快點回去給你療傷,”血氣方剛的少年因為這根棍子可憐的身世已經把它納入了自己的保護圈,“我想想,我得準備什麼,對了,那邊吃什麼,穿什麼,跟這邊有什麼不同?啊,還有,那邊用什麼錢,是金子,銀子?”

拐杖聽著天一一連串的問題,溫和的聲音有些幹澀:“呃,我是成年靈族,不用吃,下雨天仰著喝水就好了;穿,我們靈族穿用自己樹葉編織得衣服,其他種族穿的是奇怪的衣服;錢?什麼是錢?!”

天一聽了它的回答,翻了翻白眼,不虧是靈族,真是榆木腦袋。喝涼水穿樹葉不知道錢……比那種視錢如糞土的還要來得清高。唉,為了爺爺,我忍!天一一個翻身撲到自己書櫃上,開始翻自己的存折。爺爺去世的時候遺囑裏規定律師每個月給自己的卡打兩千元錢,再加上自己從小的小金庫,有近萬了。嗯,拿這些買些吃的和調料,買些布帶著,還要買個度假帳篷……天一的小腦袋瓜轉啊轉,一臉嚴肅。對麵的拐杖看著他,不敢出聲打擾,其實他哪知道:眼前的小少年完全把這異世征途當然了戶外郊遊!!

天一早飯也沒吃,就出去買“旅遊必備用品”,走在路上,看到什麼都覺得自己要用,結果東西越買越多。好不容易到了家,想了想,又洗了一次澡,終於收拾妥當已經到晚上了,總計一個登山包、一個挎包、兩個行禮箱,身上的口袋也都塞的滿滿的,真是運輸量巨大!

“好了拐杖,可以走了!”天一豪邁的站在窗子口,大手一揮,上衣口袋裏露出了一條“德芙”巧克力。不過,被招呼的拐杖似乎對眼前的人的行為並沒有任何詫異,因為這個人今天一天的行為他都沒有理解過,不過現在他聽懂了一句話:“我叫彗,不是拐杖,我隻是幻化成這個樣子的。”

“哦,這樣啊,我不是爺爺不需要拐杖,你幻化成其他樣子吧。”天一有些吃力的轉過身,扶好倒在自己身上的箱子。

“什麼樣子?”

“扇子!多帥啊,雖然沒有武功揮揮也好看啊!”少年不假思索的說道,幻想著自己穿著白色的長衫,行走在煙雨江南中,紫扇一揮,哇!

“好的,等我們回到逍遙天,我就換,現在我們走吧,你抱緊我。”拐杖費力的擠到天一的胳肢窩裏,“走了!”

刹時銀紫色的光芒閃耀起來,映襯著遠處的晚霞更顯豔麗。遠處的天空傳來一陣雷鳴,引得歸巢的燕雀鋪天蓋地的飛起又落下,帶著風刮起了落葉,而窗台邊已無人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