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妻妾何解(1 / 3)

馬車車廂裏,葉昭問:“你丈夫作甚麼的?喚作什麼名字?”

蓉兒苦著臉:“巡捕局巡捕,葉昭。”

這是前往國立小學的路上,小倆口自是在編造報名資料,初始葉昭叫蓉兒虛報為未婚,可蓉兒這卻說什麼都不肯答應,葉昭見小家夥堅決,隻好妥協,蓉兒就變成了巡捕太太。

“家住何處?”

“西關銀河大街17號。”這是泰和號的地址。

葉昭滿意的點點頭,搖起折扇笑道:“記住,可不能露陷,不然人家這學校可辦不下去了。”

可不是,國公夫人、太後親妹妹入學,哪個教師不得戰戰兢兢,又如何授業?

蓉兒愁眉苦臉的點點小腦袋。

……

國立一小在北城東大街,占地十餘畝的大院子,裏麵有幾排平房,本是某商號倉庫,提學使郭良俊親自選定,重新粉刷裝修後定為校址。

校園門牆外,停的馬車倒是不少,駿馬耀武揚威,奴仆舔胸疊肚,一個個架子大著呢。

葉昭和蓉兒下馬車,身邊跟著侍女吉祥、親兵十三、丁七妹,吉祥自然要伺候在蓉兒身邊陪讀,十三和丁七妹這兩位藍旗衛中僅有的女衛士,也理所當然成為以後跟進跟出保護國公夫人的侍衛。

丁七妹清清秀秀的,看起來極不起眼,卻槍法精準下手狠辣,為報發匪殺父之仇女扮男裝在左江營混了半年餘,累軍功升為哨總,卻漸漸隱瞞不住女子身份,被韓進春察覺,一力保舉進了護旗衛。

不過現在十三和七妹,自然同吉祥一般丫鬟裝扮,腰裏卻都別著家夥。

學校院內蒼鬆翠柏,環境極雅,看得出,這些常綠樹木剛剛移植不久,樹下泥土還泛新呢。

門衛房北側的兩間平房為學校總務辦公室,現今為報名之處,東側辦公室為女學生報名處,葉昭和蓉兒小倆口穿著情侶裝,活脫脫一對活寶,引得旁人側目,可他倆旁若無人,葉昭視天下如無物,而跟相公出門,蓉兒小心思裏滿是恩恩愛愛,哪去管旁人眼神?

坐在辦公桌後幾名女教員見到葉昭和蓉兒很搶鏡的造型都一怔,幾人都是從上海來的,接受新思想很早,可到了廣州,才知道,廣州已經後來居上,思想之解放在某些方麵怕歐羅巴諸國都遠遠不如,就說女巡警吧,好似聽聞倫敦才剛剛出現,卻是英倫女權者受廣州啟迪開始進行抗議,是以倫敦市政府不得不將一些高危工作崗位的招募擴大了範圍,將婦女列為招募對象。

可雖說在廣州新鮮事見多了,但這父女倆的衣裳也太,太出格了吧?不過仔細看,倒也頗有一番灑脫味道。

葉昭粘了胡子,加之這個年代早婚,蓉兒又看起來小的可愛,是以同蓉兒在一起,怕十個裏有九個會認為兩人是父女。

現今蓉兒散了頭發,戴著帽子,非婦人盤發發髻,就更像葉昭的女兒了。

接待葉昭和蓉兒的是一位三十出頭的少婦,桌上擺的名牌喚作“龍宸”,戴眼鏡斯斯文文的,她丈夫乃是上海華人買辦,她因家境貧寒作了人家妾侍,但聰穎好學,獨立性強,在上海偷偷進入教會夜校學習文化,而現今有來廣州做教師的機會,她瞞著丈夫偷偷踏上了南下的火輪船,實則是偷跑出來的,從一定程度上說也算是同過去的家庭決裂,因為若被丈夫抓到,其罪可不輕。

龍宸雖然心下奇怪,但想想自己的所作所為在家鄉可不一樣是驚世駭俗?比起來人家的衣裳款式又算甚麼?

極熱情的將表格遞給蓉兒,溫言道:“若不會寫字,要你父親代勞也可以。”越仔細看,心裏越讚歎,這小丫頭俏的過分,可愛的近乎妖魅,長大了可不知道會迷死多少人。

蓉兒詫異的看了“老師”一眼,心說我父親早逝又不在此地,但自不會和她計較,接過表格,拿起桌上毛筆字,就一筆一劃填寫。

見蓉兒握筆姿勢勁道,龍宸馬上肅然起敬,再等蓉兒填好表格拿過來看時,龍宸就更是驚訝的半晌說不出話來,娟秀漂亮的字體,就說這間學校的老師吧,怕沒一個有人家一成功力,這,這一看就大家閨秀,自幼名師指點,文學功底怕自己這些半路出家側重理科知識的老師們沒一個比得了。

再見蓉兒填寫的各項內容,龍宸更加合不攏嘴,小女孩竟然結婚了,丈夫葉昭,巡捕局巡捕?

不由得就看向了那搖著扇子的公子哥,原來是她的丈夫?

心裏不禁頗為惋惜,若能早進學堂幾年,斷不會這般草草婚配,總要再過幾年懂得情愛滋味,選一個自己合意的,情投意合的相公。

想想自己可也不是,若早懂得女人要自愛,權利更要自己爭取,又怎會做了人家偏房?現今悔之晚矣。

龍宸同許多女教員一般,是上海婦女會成員,到了廣州,馬上組織起了廣州婦女會,婦女會提倡為女子爭取權利,放足不裹足、戀愛自由、反對男人納妾等等。

葉昭也知道廣州有個婦女會,其根源就在即將開學的國立第一小學,想想也好笑,日後蓉兒接觸其成員後,隻怕很快成為婦女會的大敵,小家夥若一生氣,不知道會不會將這個“離經叛道”的婦女組織給一鍋端。

女權組織,葉昭自然默認甚至鼓勵其存在,不過納妾一說嘛,說起來自己也三個老婆了,心裏地位兩個老婆一個妾侍,名份上自是一妻兩妾,自己這現代人磨礪了一段時間都習以為常了,更不要說他人。這種事強製不來,尤其是女性出來工作都剛剛萌芽的時代,等以後慢慢提倡一夫一妻,提倡不納妾就好,禁止納妾一事就交給後人尋找合適的機會來辦吧。如果不想將文化傳承破壞殆盡,就不能太激烈,香港可不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才在法律上取消了妾侍一說?

何況隻要女性有了就業機會,有了自主權利,獨立自強,自然不會甘心去給人做妾,那甘心情願去做妾的,你明文禁止又怎樣?後世小三小四的還少了?就這,還不如做地位低下的妾侍,省了你嫁了人有正妻的名份還去與人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