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說裏,影視裏,總會出現這樣一群人。他們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去偷一個大家族的某寶貝,因此被這個家族的人追殺。這些原因,可能是這個寶貝原本是自家的,可是被別人搶了去,自己要把寶貝搶回來;也可能是這個寶貝是其他人的,但是被別人搶去,自己為了正義要幫那個搶回來;還有一個可能是,這個寶貝原本就是那個人了,但是主角因為其他原因想借寶貝,那個人不借,於是就動手搶了。
不管是什麼原因,也不管這種行為的目的是不是正義,但是他們永遠無法掩飾他們的這種行為是搶劫、偷盜!在法治社會裏,這種行為一定會被判刑,而不像小說裏描述的那樣,隻要說明了原因,就會被原諒。
不想評價李嫣然的行為,但她的行為無疑是不負責任的,不值得學習的。不是任何事情都可以用暴力解決,不是暴力都可以解決問題,如果這個社會隻需要暴力就可以解決問題,那麼法律的作用在哪裏呢?
雖然法律不是萬能,法律不能解決某些強硬問題,但是這個社會總需要規矩。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人人都像李嫣然那樣,那麼人類的文明就退化了一萬年。文明是社會進步的體現,而打破文明的人,是什麼呢?
快樂的時光總是過得飛快,林相思揮別林如花林如玉兩姐妹,終於踏上了尋找爹娘的道路。
走出天墉城,看到的就是一條條修整得平平坦坦的官道。雖然地麵已經被大雪覆蓋了厚厚的一層,但是起碼官道是有專人清理,以免產生嚴重的交通事故。
林相思在出城前,專門在凡人的製衣店買了厚厚的鬥篷,青綠色的鬥篷,在白雪皚皚的天地下顯出生機。所以說,林相思最喜歡的顏色就是青綠色,代表著生機,而劍峰的服飾也是當年她選擇的原因之一。
步行了大概五公裏,出現了第一個驛站。
驛站是旅商休息的地方,同時也會做一些出租生意。林相思走了半個時辰才走了五公裏,不說休息,也不能讓人覺得奇怪,一個女子走路四百公裏。因此,林相思決定雇傭一輛馬車,載她到四百公裏外的天仙鎮。
根據雷達的指示,林相思的爹娘在離她四百公裏之外,再查一下地圖,符合這個距離的地方隻有天仙鎮。而天仙鎮也很靠近一個滿是女子的修仙門派——天仙派,因此那裏的修仙者很多。雖然不知道為什麼林相思的爹娘為什麼要去那裏度蜜月,但是林相思猜測可能是因為天仙鎮的風景最美,四季如春。
“小烏,我們雇一輛馬車怎麼樣?”林相思問躺在她懷裏的白色狐狸,這是經過最新改造的小烏的形象。
“隨便你。”小烏懶懶地回答,她已經在外麵的雪地裏蹦了半個時辰,新鮮感也過去了,隻是還不願意回到係統裏。
驛站外停了很多馬車,有帶著鏢師的商人的運貨車,也有印有官家標誌的馬車,還有一些隻是單純串門路過的百姓的馬車。當然,有市場就有買賣,特別是驛站這種客流最多的地方,出租馬車的生意最為火爆。
“師傅,我想租一輛馬車到天仙鎮。”林相思來到驛站門口旁邊的大樹下,對著一位坐在樹下就著熱水吃饅頭的中年大叔說。
老張穿著厚厚的棉衣,胡子不長,但是身材很健碩。他今天一大早就過來驛站等生意,連早飯都還沒來得及吃,不過剛剛坐穩想吃早飯,就來客人了,運氣真不錯。他抬起頭來,發現顧主是一位年輕的姑娘,穿著青綠色的鬥篷,看麵料也是極好的,一看就是富貴人家的千金。隻是這個千金怎麼獨自出門,還去那麼遠的地方,老張不敢問。有時候,知道得太多,不利於養生。
不敢失禮,老張急忙起身回答:“這位姑娘,天仙鎮有點遠,就算走捷徑也要三天才到,而且期間還要穿過天虹城,而天虹城入城需要靈石。如果饒路,那就要五天才行。”
老張的意思很明顯,天虹城是修仙者的聚焦地,而普通百姓並沒有靈石,隻有金銀。因此,一般百姓都是直接饒路去天仙鎮,雖然路途遠了點兒,卻少了很多紛爭,也省了很多金銀。要知道,靈石和金銀的兌換比例很大。如果不是那些窮得隻剩下錢的家夥,普通百姓都不會閑得蛋疼去把金銀兌換成靈石。
天墉城是一個修仙者和凡人共同生活的城市,而且凡人是修仙者的三倍,也就是說一家四口裏大概會出一個有靈根的孩子,比例不算大,但人數還是有差距。因此,天墉城的物品交易基本上都是金銀交易,而修仙者有專門的坊市讓他們用靈石交易。
林相思預留了很多時間,根本就不趕時間,但是她又想見識一下那個幾乎都是修仙者的天虹城,再在那裏多待幾天觀察,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於是,她對老張說:“師傅,如果隻到天虹城,則需要多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