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羅門·諾瑟普《為奴十二年》有感
每個人都向往自由,不被束縛的自由。
就像世界那麼大,每個人都想去看看。
想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世上美食那麼多,可能每個女孩子的夢想都是不受體重的限製,隻吃不胖。
琳琅滿目的商品經常誘惑著我們去擁有,如果不受癟癟的錢包的限製,不停地買、買、買該有多好!
但是這些可能都是普通人一廂情願的向往。
每個人常常自願或不自願地被束縛、被限製著。
為了工作、家人、責任控製自己去看世界的衝動。
為了完美身材控製自己的口腹之欲,為了月底的還貸,比較著刪除掉購物車裏的一件件商品。
多想不顧各種紛雜的思緒、繁瑣的日常事務、你來我往的應酬,像阿甘一樣,隻是不停奔跑,漫無目的地奔跑。
不是為了給自己設定一個一定要到達的目的地,隻是享受奔跑本身的過程,享受奔跑中獲得的自由,欣賞奔跑途中看到的沿途風景.....
說到奔跑,在時間的長河裏,還有一類人,這些人也一直在為自由奔跑。
但他們的奔跑伴隨的是艱辛、痛苦、血淚,後麵跟隨的是鞭子、子彈、獵犬和刑罰.
他們就是美國蓄奴時期的黑奴群體,隻因為誕生就伴隨的黑色皮膚。
隻是因為我生來就是我,就會遭受被奴役,被蹂躪的命運。
這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種恥辱,每個人都不應該因為他就是他本來的樣子、因為和別人不一樣而被區別對待。
友善、真誠、愛這些美好的情感應該是無國界,無人種的。
《為奴十二年》講述的是一個天生自由、受過良好教育、會拉小提琴的黑人所羅門·諾瑟普的屈辱經曆。
這是羅門·諾瑟普,根據自己1841年在美國紐約被人欺騙,綁架,被販賣到美國南部蓄奴州路易斯安那的慘痛經曆,寫成的一本書。
所羅門·諾瑟普被迫成為一名奴隸,直到十二年後逃跑,是一部真實的回憶錄。
就連世界名著《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許多情節都取材於這個故事。
在美國蓄奴州,黑奴等同於牲口,白人作為黑奴的主人擁有絕對權力,壓迫無處不在。
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有的奴隸主殘暴,有的相對仁慈。
但沒有一個奴隸主主動釋放所羅門·諾瑟普,給他自由,讓他回北方家園。
有的窮苦白人,承諾給所羅門·諾瑟普帶口信,而轉身出賣了他。
等待被救贖,遠不如自己抗爭來得實在。
通過所羅門·諾瑟普十二年的忍耐、等待、掙紮,終於在當時美國的法律允許範圍內,合法地獲得了自由,回到了家園。
書中,所羅門·諾瑟普的陳述,樸素直白,缺乏文字的感染力。
但那些關於堅守生命、自由、尊嚴和信念的決心和堅持,讓人無法回避。
在回家的漫漫長路上,無論時間,無論歲月,也無論地點,你、我、他都是一樣的…
所有現在無法打倒你的.....
隻會讓你變得更強.....
讓你變成一團火.....
而星星之火,終可以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