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人目視下,於躍進入錄音棚,拿起耳麥沒急著帶上,而是道:“給我來個DJ的曲,不要太動感,慢搖那種的最好。”
這,隨便來?
聽到於躍的要求,外邊的觀眾都有點迷糊了。
很快,一個慢搖DJ聲音響起,於躍隨即帶上耳麥。
接著,眾人就發現於躍進入節奏了。
他握著耳麥開始用腦袋撞擊著節奏。
沒讓眾人久等,於躍的聲音響起。
聽到聲音,賓書有點微微驚訝,因為那不是於躍的原聲,而是帶著幾分壓製的效果,很沉的感覺。
雖然聲音有點沉,雖然音樂是動感的慢搖,但於躍開口之後語速卻很快,連詞語都不是特別清楚。
“讓我做你的眼睛那樣你才看得清,一首情歌唱給你聽把你當做上星。”
“陪你去過斷崖邊我也曾為你踏山巔。”
“為你孤身逆蒼我賠你笑看人世間。”
“氣勢另類仍囂張,我道家猛龍橫過江。”
“手舉七尺奪魂槍,威名不敗震八方。”
“你的眼那太嫵媚,千杯烈酒求一醉。”
“一筆朱砂傾城的淚,王的孤獨誰體會?”
……
於躍動感的搖頭晃腦,輕快的咬著節奏,然後把一首做你的眼睛給唱了出來。
外邊的夥伴都驚呆了。
一開始聽還沒什麼感覺,但越到後來越覺得帶感。
不僅是於躍投入的表情,也不單單是因為唱的輕快,關鍵是這歌詞霸道壞了。
什麼為你踏山巔,什麼笑看人世間,什麼很囂張,然後猛龍橫過江,還特麼手舉七尺奪魂槍,威名不敗震八方……最不要臉的是還王的孤獨誰體會……
於躍唱了一遍,雖然曲子不怎麼搭,但他知道,這種歌不需要很搭,也能搞下來,而且影響不是特別大。
當然,如果要推出去,還得量身弄一下,但即時體驗倒不必這麼苛刻。
放下耳麥,於躍走出錄音房,然後就見一群人瞪大眼睛看著自己。
“不是,這是你唱的?”賓書率先疑惑出聲。
“這是你寫的?”鄂婉問道。
“好!”韓明啪的一拍巴掌,脫口而出一個字。
別早有準備,別情緒已經醞釀了個七七八八,關鍵是他真的驚喜啊。
他以為是鵝鵝鵝那個水平的,沒想到不僅能聽,還很好聽,不僅好聽,這歌寫的……狂野!
沒錯,就是狂野,霸氣!
雖然這要是放在那些老藝術家跟前,人家肯定這個詞寫的惡心,但韓明卻覺得很不錯,眼睛一亮的感覺,有打破固有模式的新穎。
畢竟,以前的歌,就算寫的再霸道,也不過就是光芒萬丈之類的辭藻而已,或者是什麼沙漠蒼茫的大氣,而這個,更生猛,生猛到有點虛幻的感覺,但那有怎樣呢?
啪啪啪啪…
韓明有了表示,其他人也跟著回神,啪啪啪的就開始鼓掌。
於躍笑了,他知道,雖然自己把這首歌提前了,但不代表不被現在的審美所接受。
其實也無關審美,主要是真挺好聽,不需要什麼唱功,就是一個單純的感覺,要不然一個連音樂兩個字怎麼解釋都不懂的網紅不可能因為這首歌坐擁四千萬粉絲。
或許難登大雅之堂,或許有些粗鄙不堪,甚至可能被那些真正的音樂人所不恥,但就是有市場啊,那你上哪理去。
“這叫什麼?”鄂婉問。
於躍伸出右手,食指中指以V型對著自己的眼睛:“做你的眼睛。”
“果然和歌曲一樣沒內涵。”鄂婉道。
於躍哈哈一笑,道:“沒內涵就對了,怎麼樣?好不好聽就得了?”
鄂婉撇撇嘴:“還行,能聽。”
於躍笑著轉頭,看向幾人道:“各位專家,根據我這個感覺,譜個曲子出來咋樣?要動感一點的,類似DJ那種的,也不用太花哨,但肯定得有那個咚咚咚的鼓聲,那是靈魂。”
“您能再來一遍麼?”韓明道。
其他人也連連點頭,一遍隻聽出來不錯,但還摸得不清楚。
看著韓明的樣子,賓書笑了,這回不是裝的了吧?
其實他也知道,韓明之前那句好已經沒什麼表演色彩了,就連自己不懂音樂的,都覺得挺好聽。
至於那個詞,他感覺霸道,雖然也有點過火,但那有怎樣呢,於躍唱的就是那個範啊,他突然覺得,這首歌於躍要唱的話,應該效果更好。
“既然你們沒聽夠,那我就給你們來段清唱。”於躍著握手成拳,如同話筒一般放在了嘴旁。
眾人心裏一笑,這老板是玩嗨了。
於躍確實很嗨,當著這些音樂人麵前展示自己,多帶感啊。
雖然是清唱,但於躍聲音壓製的很到位,有幾分自帶音效的感覺,然後沒了配樂的幹擾,抑揚頓挫處更加明顯,也讓那本就霸道的歌詞更加明顯了幾分。